大马连续发生伊斯兰姐妹组织入禀法庭挑战伊斯兰裁决,以及上诉庭宣判森州穆斯林跨性人胜诉的案件;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贾米尔今日警告,国内出现新形式的反伊斯兰教浪潮,不惜一切扭曲穆斯林信仰。

贾米尔今午透过文告提醒穆斯林高度戒备这些伊斯兰教以外的议程,“穆斯林对这种主张要有所警惕,以捍卫伊斯兰教义。”

“与此同时,各州宗教理事会等伊斯兰机构须并肩合作,面对这一波冲着伊斯兰而来的新形式浪潮。”

66条文旨抑制LGBT

贾米尔今日发表文告,回应2项伊斯兰社群关注的司法议题。这两件事分别是 上诉庭 前天裁决,1992年森州伊斯兰刑事法禁止穆斯林男扮女装的第66条文违宪兼无效;以及伊斯兰姐妹组织入禀司法检讨,挑战雪州宗教裁决理事会将它形容为“多元”与“自由”。

贾米尔捍卫,被上诉庭裁决违宪的第66条文,贾米尔解释,“这项禁止男性易服的条文,旨在抑制明显已抵触伊斯兰教义的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者(LGBT)风气,避免它蔓延。”

“各造须明白,联邦宪法已阐明,伊斯兰是官方宗教。”

涉及威望问题需上诉

贾米尔认为,为了捍卫伊斯兰的重要性,需要提出上诉,因这涉及森州宗教执法单位捍卫穆斯林利益议题的威望。

“它将反映,该州宗教执法单位打击穆斯林社会里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者(LGBT)活动的严正态度。”

尽管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MAIWP)并非此案的答辩方,但贾足尔表示,基于这项裁决足可影响各州宗教执法单位的权限,因此它会在此案上诉至联邦法院时,申请介入此案。

他表示,其他州属也有相同的法令条文,上诉庭的裁决已一并影响各州的相关伊刑法条文,因此有必要上诉。

法庭无权审宗教裁决

贾米尔也将伊斯兰姐妹组织挑战宗教裁决一事,形容为“企图将伊斯兰机构带入民事法庭审讯”。

贾米尔指出,吉隆坡高庭曾于2010年审理ESQ领导层中心(Leadership Centre Sdn)挑战宗教裁决一案时,裁决民事法庭无权承审宗教裁决与伊斯兰法律,因而驳回此案。

雪州宗教裁决委员会、雪州宗教理事会及雪州政府在今年7月31日宪报一项宗教裁决(fatwa),指伊斯兰姐妹会奉持宗教自由与多元主义,违反伊斯兰教义,为异端组织。

对此,“伊斯兰姐妹会”于10月3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审核申请,力洗“异端”标签,以捍卫自己的宗教清白。

慕尤丁对裁决感震惊

另一方面,根据《马新社》报道,副首相慕尤丁也认为,上诉庭裁定森美兰州伊斯兰法律条文阻止男穆斯林穿女性装扮有违联邦宪法,是让人震惊的裁决。

他说,虽然他不是该方面专家,但他觉得有必要重新研究该裁决,因为它对社会起着很大影响,更何况与宪法有关。

“虽然是法庭裁决,但出乎意料,且让人震惊。

“我读了伊斯兰教领袖如宗教司及伊斯兰教律师公会领袖的声明,他们都惊讶为何法庭作出如此裁决。”

他今日主持金马仑土崩水灾特别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慕尤丁指出,政府尊重上诉庭裁决,但州宗教局及总检察署可以介入及提出上诉,以便重新检讨该裁决。

“因此,最好是交给总检察署、州宗教局或宗教理事会提出任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