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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票、公器私用、偷步竞选<br>净选盟揭朝野11宗违规事件

砂州选举 砂州选举舞弊频生,净选盟在古晋、诗巫、美里三大城市派出逾百名选举监督员,今日更向诗巫选举官举报,投诉朝野违反选举法,促选委会对付违规者。

诗巫净选盟选举监督委员会协调员胡庭文、委员许明耀、黄孟祚三人,今午到诗巫伊斯兰大厦提呈报告书,向选举官举报在柏拉旺、都东、巴旺阿山三个选区观察到违规事项。

胪列11项违规事项

报案书图文并茂,胪列11项违规事项,包括涉嫌直接贿赂选民、公器私用、提名日前竞选、竞选宣传品未印出版信息、在投票站50公尺之内张挂竞选海报等。

黄孟祚(见图)受访时指出,由于选委会设在古晋,他们仅能向各选区选举官呈交报告书,随后将向警方与反贪会报案。

“有人证原意站出来(证明这些违规事件),每个案件,我们都有证人和物证。”

行动党也涉嫌违规

其中,国阵涉及10宗案件,行动党也有1宗:

  • 4月30日,原任砂州首长阿德南、巴旺阿山国阵直属候选人黄顺舸、柏拉旺国阵直属候选人刘文惠、都东国阵直属候选人张泰卿等人,在大群小学一场校庆晚宴,向选民提供免费餐饮,而阿德南更是当场拉票,且拨款50万令吉,涉嫌违反选举法第19(1)(b)与第10条文及第24B(7)条文、刑事法第405条文或409条文。
  • 当晚,阿德南与黄顺舸也乘坐官车,参与竞选活动,涉嫌违反刑事法第405条文或409条文。
  • 早在提名日(4月25日)之前,张泰卿即分发贴纸,呼吁选民投他。
  • 4月16日,即提名日尚未开始前,张泰卿展开竞选活动,身穿国阵衣服,呼吁选民投选国阵。
  • 4月20日,张泰卿在一场学校活动中,向291个家庭逐一分发200令吉政府拨款,并在活动期间呼吁在场观众投选国阵,涉嫌违反选举法第10(a)条文与刑事法第409条文。
  • 4月27日,刘文惠的竞选人员王艳萍(译音,Wong Yien Ping)在一场活动中说,若刘未能当选,则人们无法获得选区拨款。
  • 5月3日,刘文惠在投票站50公尺之内,张挂竞选海报,涉嫌违反选举法第24B(7)条文。
  • 5月1日,黄顺舸举办活动,期间有免费自助餐,更有幸运抽奖,礼品包括智慧型手机、礼篮等,涉嫌违反选举法第8条文。
  • 5月1日,黄顺舸在一张“查询国民登记”的海报中,并用选委会与国阵标识,底下则写上“巴旺阿山”,却没有出版信息,涉嫌违反选举法第11(C)条文。
  • 5月2日,黄顺舸在一座长屋,承诺每一位居民获得500令吉,而他一旦当选,居民可再得200令吉。当地一座长屋烧毁,黄顺舸则向居民移交信封,但未能确定里头含有现金或支票,涉嫌违反选举法第10(a)条文。
  • 5月2日,巴旺阿山行动党候选人周俊毅在当地一座长屋,为安装太阳能供水过滤器主持开幕,并呼吁选民投选行动党,涉嫌违反选举法第8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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