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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雨伞三子拔中共眼中钉<br>六四工委抨香港法治崩坏
Aug 18, 2017 4:39 PM
更新: 9:04 AM

香港上诉庭以“非法集会”等罪名,在“公民广场案”判雨伞运动领袖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入狱6至8个月,大马六四工委会越洋声援,谴责此判决昭告香港法治精神崩坏,司法沦为专制者的遮羞布。

该工委会今日在文告提醒香港,作为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签署方,须维护香港公民享有公约第21条文,即和平集会权利。

“当中国政府否决香港公民自由提名与投选特首候选人的基本人权,香港公民有权举办和平集会抗议专制决策,争取人人本应享有的自由、平等与民主权利。”

“‘非法集会’的罪名证明香港的法治精神业已崩坏,司法体制沦为专制政权的遮羞布。”

迫害民运领袖

该工委会批评,香港政府频密监控与迫害民运领袖,乃是对雨伞运动的秋后算账,拔除中共政权的眼中钉。

“黄之锋三人被监禁后,也一并失去未来五年的竞选权,有关当局意欲瘫痪香港众志党的企图显而易见。”

该工委会回顾,香港政府先以宣誓不当为由剥夺游蕙祯与梁颂恒的议员资格,后再以同样理由取消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与姚松炎的议员资格。

该工委会指出,凡此种种,显示香港政府毫不尊重香港人民通过民主程序遴选出的民意代表,滥权枉法的程度令人震惊。

“再加上法庭严判冲击立法会的反对新界东北发展的示威者入狱,在在显示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干预已敲响国际社会的警钟,一国两制的精神已经荡然无存。”

“我们全力声援香港人民争取自由的斗争,民主必将战胜归来!”

不满判刑过轻

2015年,马来西亚六四工委会曾邀请黄之锋到马演讲,孰料黄之锋未踏入境,即被移民厅遣返回香港。最终,工委会以现场连线方式,直播黄之锋演讲。

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也正是香港俗称的公民广场,后来分别被控“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参与非法集结”等罪名。

此案原在去年结案,黄之锋、罗冠聪当时分别被判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则被判入狱3週、缓刑一年。黄之锋及罗冠聪至今已完成社会服务令。

然而,香港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向上诉庭提出覆核判刑,要求改判3人及时监禁,以致最终上诉庭祭出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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