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兴党主席沙菲益上周四被反贪会逮捕和延扣后,今天再度遭延扣4天,以协查乡区部挪款案。
《马新社》报道,亚庇推事庭今天批准反贪会申请,允许延扣沙菲益4天,至本周五(27日)。
沙菲益律师马丁(Martin Tommy)透露,沙菲益之前要求提前获释,以到国会参与本周五的2018年财政预算案提呈。
“他过去给予了反贪会充分的合作。”
“他提供了指纹、文件和一切他们所要求的东西。”
沙菲益挑战延扣遇挫
另一方面,《星报》报道,亚庇高庭今天驳回沙菲益的司法审查申请,无缘挑战反贪会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下延扣他的做法。
不过,法官依斯迈巴兴(Ismail Brahim)在聆听沙菲益律师哈密依斯迈(Hamid Ismail)和反贪会检控官罗斯旦沙尼(Rustam Sanip)陈词后,做出上述的裁决。
哈密陈词表示,反贪会使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延扣之举,侵害了沙菲益的权利。
不过,罗斯旦反驳说,反贪会跟警察拥有一样,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的职权。
哈密在闻判之后透露,他们在本周内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沙菲益在上周四(19日)在应反贪会传召给供后遭逮捕;翌日,反贪会成功申请到4天延扣令。
这次逮捕事关一宗乡村及区域发展部挪用公款案件。反贪会近期就此展开雷霆式调查和逮捕,除了他之外,被捕者还包括民兴党副主席彼得安东尼、沙菲益两名胞弟哈米和尤索夫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