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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当今》无法律地位,检署反对挑战打假新闻法
May 21, 2018 6:36 PM
更新: 10:41 AM

总检察署上周一反对《当今大马》挑战打假新闻法后,它今天向法庭解释,这个新闻网站并没有挑战该法令的法定地位(locus standi)。

高级联邦律师阿旺阿玛再也达(Awang Armadajaya Awang Mahmud)解释,《当今大马》未受到法令的不利打击,因此不能要求司法审核。

此外, 阿旺点出,《当今大马》应该把首相署部长列为答辩人,而不是内政部。

“我们进一步指出,此乃刑事法,应该在地庭提出挑战,而不是在高庭。”

“高庭不是适合的法庭。”

法令打击新闻报道

不过,《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为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反驳上述说法,并指《打假新闻法》影响了《当今大马》的新闻报道工作。

“它也影响了报道权(reportage)的辩护。”

哥巴斯里南也是前联邦法院法官。他说,虽然至今未有人援引此法提控或调查《当今大马》,不过,执行此法本身极有可能打击该网站。

法庭择下月初下判

本案由高庭法官阿兹莎纳瓦威(Azizah Nawawi)审理,阿旺针对《当今大马》的司法审核申请提出初步反对。

阿兹莎择定6月6日裁决是否发出准令,让本案得以进入全面聆审。

《当今大马》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苏仁德兰(N Surendran)。

他呼吁希盟政府撤除侵犯人权的恶法,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第233条、2012年和平集会法、1954年犯罪防治法以及2012年国安法(SOSMA)。

上个月27日,《当今大马》透过所属公司MKINI Dotcom Sdn Bhd入禀吉隆坡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要求法庭宣判打假新闻法抵触联邦宪法第5(1)和10(1)条文,并与第8(1)条文同读,因此无效。

《当今大马》因此寻求法庭发出指示,强制内政府撤回打假新闻法于今年4月11日的宪报。不过,总检察署在5月14日,反对《当今大马》提出司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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