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太长,百日可成”,民间促速办市长选举
尽管联邦政府承诺在3年内推动市长及县市议会主席选举,但公民组织纷纷指出,3年时间太长,希盟其实可在国会开会后的百日之内,即完成这些选举。
尽管联邦政府承诺在3年内推动市长及县市议会主席选举,但公民组织纷纷指出,3年时间太长,希盟其实可在国会开会后的百日之内,即完成这些选举。
“我的八打灵再也”(MyPJ)、槟城论坛(Penang Forum)、“拯救吉隆坡”(Save Kuala Lumpur)等组织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八打灵再也、槟城、吉隆坡的市长选举应在本月杪举行,市议员选举则可迟至12月。
至于其他地区的市长及县市议会主席选举,则必须在房地部长祖莱达所承诺的3年内落实。
只需百日可完成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德力弗南德斯(Derek Fernandez)指出,希盟政府可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与第15(1)条文,以恢复地方选举。

他指出,联邦政府也可以恢复在1965年因马印对抗而冻结的1960年地方政府选举法令。
他提醒,本届国会将在7月16日首度召开会议。
“只需少于100天,就能修改这些法律……完成后,落实部分或会耗时较常。”
“你需大概15个月,以举行地方议会选举。”
他指出,除了选委会以外,还有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可协助完成地方议会选举。
归还隆市一张票
拯救吉隆坡主席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man)说,吉隆坡市政厅并未遵循1982年联邦直辖区计划法令,以为吉隆坡宪报全盘计划,因此吉隆坡居民应重获选举吉隆坡市长的权利。

“尽管1982年的法律要求(宪报程序)须尽快完成,但迄今为止,这项计划还没获批准。”
他说,希盟政府应归还第三票至吉隆坡居民,以选举吉隆坡市长。
他们表示,在地方政府选举落实之前,三分之一的市议员应保留予公民组织与社区代表。
半年内探讨选举
希盟在第14届大选竞选宣言中,承诺将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上月杪,房地部长祖莱达表示,房地部将在未来6个月内探讨市长及县市议会主席选举,但预料需时3年才能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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