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证实,已把吉兰丹11岁童婚案的调查报告,呈交给总检察署。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性侵犯儿童、家庭暴力及虐待调查组主任莎罗嘉(Saroja Egamparam)今日出席法律研讨会时证实,警方已提呈有关调查报告。

不过,她拒绝进一步置评,只称将交由总检察署决定。

周一,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总检察署已收到警方的报告,惟还没有深入阅读。

现有法律已足够

另外,前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Azalina Othman Said)则在活动上指出,其实,有关当局可以援引《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令》对付童婚案的男子。

她说,现有法律已足可对付这类型案件的涉案人士。

根据莎罗嘉,80%性侵犯孩童的案件都是家庭乱伦案。

她说,由于受害者受到家庭压力,总检察署很难提控犯案者。

童婚案掀起关注

6月杪,社交媒体流传一名男子迎娶11岁女童的照片,结果引来27个儿童权益组织的挞伐,指这违反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CRC)。

不过,该名男子声称,此婚姻乃“隔离婚姻”,并且已获得女童的父母同意。

无论如何,副首相兼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旺阿兹莎在7月2日透露,政府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底下的性诱拐罪名,调查此案。

隔日,丹州警方表示,虽然该案没有涉及刑事成分,但将从与未成年儿童结婚的角度,开档调查。

7月9日,话望生伊斯兰法庭裁决,丹州童婚案的41岁男子违反《2002年丹州伊斯兰家庭法令》第19条和124条文,该男子认罪后,罚款每项罪名900令吉,合共18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