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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改革不需花2年完成,6议员吁选改会向国会报告
Aug 24, 2018 5:09 PM
更新: 9:16 AM

希盟政府上周宣布,委任前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领导选举改革委员会后,数名国会议员今日联署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选改委员会必须直接向国会报告。

“我们身为希望联盟后座议员,对于政府成立一个由前选委会主席阿都拉昔所领导的选举改革委员会深表关注……”

“我们同意选举改革委员会的成立,因为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使我们一直以来所倡导的理念……”

不过,6名国会议员今日联署发文告主张,选举改革委员会必须是永久性组织,而选委会必须向该委员会报告。

他们强调,选举改革委员会必须符合希盟宣言的精神和内容,以恢复议会的尊严,包括审查选委会的政策、开支和管理。

这6名国会议员包括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礼让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诗巫国会议员
林财耀、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Kasthuriraani Patto)以及马六甲市国会议员邱培栋。

多项改革可立即推动

此外,他们强调,选举改革委员会可以立即展开多项改革工作,根本不需要花两年时间才能完成。

他们补充,2012年国会选举改革报告已提出多项改革建议,而且多项建议已纳入希盟宣言中。

他们指出,选举改革委员会可以马上推动的改革,包括清理选民册、改善邮寄选票、限定至少21天竞选期等。

此外,他们提到选民自动登记、让选民更方便投票等措施,都是无需经过修宪或法律下,就能立即推动的改革工作。

阿都拉昔在任引争议

8月16日,政府宣布,阿都拉昔将领导选举改革委员会,并将在两年内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准备一份报告建议选举改革。

阿都拉昔也是土著团结党副主席。他是在2000年11月至2008年12月之间出任选委会主席。在这段期间,当时在野的行动党、公正党与伊党多番指责拉昔不公。

由三党等政党与公民组织组成的净选盟在2007年11月上街游行,抗议选举制度不公。净选盟之后改组,剔除政党参与,由公民社会代表全面领导。

希盟宣言第17项阐明,希盟政府将全面解放选委会,并将它置放在国会监督之下,并且在副首相的监督下,成立新的特别委员会,与公民社会合作制定与发布看守政府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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