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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非民意使然,考验决策者政治决心

【观点】

部份民间团体日前公开反对仓促废除死刑,倡议聆听民意、举行公投。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政府固然应听取民意,让议题逐渐去芜存菁达成共识,进而成为政府的执行政策。但是,在某些特定课题,深入研究权衡后,政府若认为决策适当就应如实进行。废除死刑从来都不是民意使然,而是决策者的政治智慧和决心。

2011年掌管法律事务的时任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跨党派国会圆桌会议,探讨废除死刑的可行性。首相署也在2013年委托总检察署之下的国际法律和法律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Law and Legal Studies,I-CeLLS),广邀法界学者和相关领域专才,深入研究死刑议题,最后于2017年完成报告。

虽然这份报告至今尚未公开,但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日前回答亚依淡国会议员魏家祥针对废除死刑议题的提问时,就是手持这份报告。这份报告完成后,时任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曾经在同年宣布,由内阁与朝野议员多次研讨,达致废除《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强制死刑之决定。以上说明,政府是在审慎考虑、通盘研究后,才同意废除死刑,并非仓促决定。

本会于2010年推动废死运动,当时大马青年杨伟光因贩毒遭新加坡政府判处死刑,我们联同大马人民之声(SUARAM)成立了“杨伟光后援会”,发起“给生命第二次机会”醒觉运动,展开全民签名联署。

在社会各界积极推动下,成功收集到11万人签名支持,要求新加坡总理宽赦杨伟光,其中包括44名马来西亚国会议员、非政府组织及无数名各阶层民众,数十个华团也联合召开记者会,支持声援杨伟光,唤起社会大众对死刑存废议题的省思。

废死并非是非题

一个成熟民主国家的司法体制应不受政治人物及民意反复影响。目前,全世界共有142个国家废除死刑,包括欧美和非洲,当中没有一个国家是在民意支持过半的情况下废除死刑。因为废除与否,从来不是是非题。司法体制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多数人利益,同时保护少数人利益,其重要功能就是保护民主体制赋予人民的基本人权。

当发生重大残忍的案件时,民意往往导向支持死刑,一旦发现冤案杀错人时,民意极可能导向废死。其实,一个人犯了罪的时候,某种程度上整个社会都有连带责任。如果只把犯罪者挑出来,并没有对整个犯罪成因改善,如何让人权、人道问题受到重视?

因此,让马来西亚成为更文明的国家,才是更应该共同思考的方向。政府对此详细研究、慎重考虑后决议废除,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勇敢、正确和进步的决定。


编按:本文是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4日发表的文告。小题为本刊所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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