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洗钱表罪成立,TH重工前执行长需出庭自辩
刊载: Dec 12, 2018 2:52 PM | 更新: Dec 12, 2018 2:56 PM
朝圣基金局最近恶事连连,法庭今天裁决,其子公司TH重工的前执行长诺巴德里失信与洗钱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朝圣基金局最近恶事连连,法庭今天裁决,其子公司TH重工的前执行长诺巴德里失信与洗钱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罗兹娜阿育(Rozina Ayob)裁决,控方成功证明诺巴德里(Nor Badli Munawir)的表罪。
诺巴德里代表律师冯吉祥(Kitson Foong)告诉法庭,其当事人愿意出庭在宣誓下作证。
法官罗兹娜择定明年2月13日,让诺巴德里出庭自辩。
诺巴德里约于5年前被控5项失信罪,涉及金额高达257万令吉。
控状声称,诺巴德里涉嫌利用TH重工执行长身份,于2013年4月至10月期间收取5张支票,犯下失信罪行。
这5张支票数额分别为40万令吉、57万令吉、43万令吉、60万令吉及57万5800令吉。
此外,诺巴德里也在沙亚南地庭被控4项洗钱罪,不过这些罪名后来转移到吉隆坡法庭一并审讯。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