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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购物中心爆炸案<br>不明来历炸弹导致1死1伤
Jan 16, 2006 7:25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槟州警方今日证实,昨日在该州一间购物中心导致1死1伤的爆炸案,是由炸弹所引起的。

槟州刑事调查主任赛依斯迈指出,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些铁片、钉子以及用过的弹丸后,作出上述结论。

不过,他指有关炸弹是低威力的炸弹,其爆炸范围只达30至40尺,并相等于烟花或炮竹所释放出来的爆炸物威力。

根据《马新社》报道,赛依斯迈有关爆炸物拥有一种类似炮竹中心蕊的保险丝供引爆,并且被收藏靠近行人道上的装饰花丛里。

他透露,共有4枚已用过的弹丸及超过20枚8公分长的旧钉子在现场被寻获,“可能是一些武器用的粉末及化学物如硫磺被用来制造爆炸物”。

在这起发生在昨晚9时的爆炸中,47岁的游泳教练杨国修(译音)不幸惨死,而另一名受伤者是66岁的王文达(译音)。

与恐怖主义无关

根据早前的报道,指有关案件是因电闸箱爆炸,而案中受害者当时是在现场观赏歌唱比赛。当时连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也劝告公众勿相信有关爆炸案是由炸弹所引起的传闻。

但是,赛依斯迈排除案件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可能性,并称这可能是一些商业纠纷、别有居心人士或故意对某方面展示的警告。

他表示,由于该炸弹属于低威力的一种,因此不可能是由专业人士所制造的。

“任何人所拥有制造炮竹或烟花的知识,加上一些制造爆炸物的知识都可以做到,就好象在制造迫击炮或竹制火炮。”

至今当局仍未逮捕任何人,而警方也促请公众人士勿惊慌,因为情况已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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