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圣基金局主席阿都阿兹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面控,总共面对12项总额逾1亿4460万令吉的受贿及洗钱相关罪名。阿都阿兹在《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控3项受贿罪名,同时在《反贪会法令》第4(1)(b)条文以及《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总共9项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