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槟警社运人规劝,罗兴亚家庭同意展延童婚
社运人士向警方举报,槟城北赖(Prai)一户罗兴亚家庭有意将11岁女儿嫁给21岁男性。警方随后介入此事,并劝勉该家庭应依据槟州宗教局程序办理童婚。
《马新社》今日报道,威省中部警区助理总监聂罗斯阿占(ACP Nik Ros Azhan Nik Abdul Hamid)表示,经警方和区部宗教官员的劝告后,该罗兴亚家庭也同意展延婚事。
社运人士向警方举报,槟城北赖(Prai)一户罗兴亚家庭有意将11岁女儿嫁给21岁男性。警方随后介入此事,并劝勉该家庭应依据槟州宗教局程序办理童婚。
《马新社》今日报道,威省中部警区助理总监聂罗斯阿占(ACP Nik Ros Azhan Nik Abdul Hamid)表示,经警方和区部宗教官员的劝告后,该罗兴亚家庭也同意展延婚事。
“我们也告诉他们,如果有意继续办理婚事,必须根据程序,向伊斯兰宗教局申请。”
“他们说,他们明白并会根据指令。”
通知福利部、联合国
此外,聂罗斯阿占也说,已通知福利部跟进此事。
同时,专门处理罗兴亚等难民事务的联合国难民署事务高级专员署也获悉此事。
社运人报警介入
周三(2月6日)晚,社运人士苏哈戛然(K.Sudhagaran Stanley)向警方举报,指一户罗兴亚家庭有意在当天午夜,将11岁的女儿嫁给同是罗兴亚族群的21岁男子。

随后,苏哈戛然在警方陪同下,到婚礼现场与女童家庭和准新郎商谈,并警告他们嫁娶16岁以下的孩童将违反大马的法律。
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谈话后,他们最终同意取消婚礼。
根据苏哈戛然,家人也同意将女儿送到生命桥学习中心(Lifebridge Learning Center)就学。这所中心专门教育罗兴亚儿童,苏哈戛然也是创办人之一。
警方无权力禁止
此外,苏哈戛然补充,童婚事宜乃州宗教局管辖的权限,而警方无权介入和禁止。不过,碍于事发当天夜已深且是公共假日,警方无法联络上宗教局官员处理。
去年8月,槟州政府下令,州政府法律顾问探讨,童婚适婚年龄的法律问题。
下令:
不过,希盟联邦政府迟迟未妥善处理童婚问题,导致民间有颇多的不满和批评,例如伊斯兰姐妹会就批评,政府缺乏根治童婚的政治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