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议决将动议修宪,以恢复沙巴、砂拉越与马来亚平等的伙伴地位。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说,一旦修宪成功,沙巴砂拉越将不再只是“州属”。

根据《马新社》,他在亚庇向记者说,政府将在下周一开始的国会会期中,动议修改宪法第1(2)条文。

“需要三分二大多数支持才能通过。希盟政府目前拥有135名国会议员,包括9名民兴党与1名沙民统国会议员。”

“我们需要至少148名国会议员,才凑足三分二。”

“但我相信,沙巴与砂拉越的国会议员会全力支持,以恢复沙巴与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联邦的两块领域。”

宪法在1976年修改

联邦宪法第1(2)条文上一次是在1976年修改。这条条文阐明:“联邦的成员州属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沙巴、砂拉越、雪兰莪与登嘉楼。”

但在1976年修改前,这条条文指出:“联邦的成员州属为(a)马来亚州属,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与登嘉楼;(b)婆罗洲州属,即沙巴与砂拉越;及(c)新加坡州属。”

若与宪法第1(3)同读,“婆罗洲州属”与“新加坡”属于两块领域,地位相等于马来亚各州。

根据《婆罗洲邮报》2016年的报道,1976年修宪时共有130名国会议员支持,包括来自沙巴与砂拉越的国会议员。只有4人反对,即林吉祥(行动党-马六甲市)、陈志勤(社会正义党-峇都)、范相登(行动党-新街场)与李霖泰(行动党-武吉免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