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女郎家属民事索偿案今日续审之际,一名警官证人供称,他在2006年调查蒙女命案时,曾向政治分析员拉萨巴京达索取手写的字迹。

阿末阿布巴卡(Ahmad Abu Bakar)助理总监向沙亚南高庭表示,警方把拉萨巴京达(Abdul Razak Baginda)扣留在武吉阿曼时,要求拉萨写下“Amina”、“Hotel Malaya”、“Jalan Hang Lekir”等字眼,还有拉萨的住家地址。

阿米娜”(Aimina)是阿旦杜亚的别名。阿旦杜亚的父亲沙里布在2007年已经证实此事。

纸条由另一警员充公

阿末是此案第10名证人。他说明,这些字眼,是另一名警官祖卡奈(Zulkarnain)助理总监充公的一张字条所列出。

看回2007年的刑事案审讯,笔迹鉴证专家黄光荣(Wong Kong Yong)供称,警方在特警阿兹拉(Azilah Hadri)公事包找到一张由拉萨亲笔所写的字条。

不过,在今天的民事诉讼中,法庭并没确认阿末从祖卡奈手中所取得的字条传真,是否就是拉萨所写的字条。

2006年索取字迹样本

阿末今日身穿警服出庭,并回答蒙古女郎家属的代表律师哈山安(Harshaan Zamani)的盘问。

哈山安:你当时扮演什么角色?

阿末:我负责向其中一名嫌犯拉萨巴京达索取手写笔迹的样本。

哈山安:你什么时候索取这些样本?

阿末:2006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

他补充,拉萨在他的要求下,在5张A4大小的纸张,写下相同的字眼。两天后,即2006年11月17日,他再把这些笔记样本转交给负责此命案的调查警员东尼(Tony)助理总监。

昨日,拉萨巴京达的秘书西蒂艾莎昨日供称拉萨巴京达亲口说过不曾指示特警阿兹拉(Azilah Hadri)杀害阿旦杜亚。

这起民事诉讼的起诉人为阿旦杜亚家属。他们所列出的答辩人除了拉萨巴京达,还有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以及两名特警阿兹拉及西鲁(Sirul Azha Umar)。

申请拿刑事案文件

较早前,起诉人向法庭入禀申请,向第三方要求提供数份文件,包括关于阿旦杜亚刑事案的证人口供、证人资料、以及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所录取的口供。

不过,这项要求却遭到联邦政府代表律师诺丽娜(Norina Bahadun)以及拉萨代表律师曼吉星(Manjeet Singh Dhillon)的反对。

主审法官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最终择定5月16日审理这项申请。

2006年10月,阿旦杜亚在雪州八打灵武吉拉惹一片丛林内遇害,更遭人炸尸。

在刑事审讯中,拉萨巴京达在高庭阶段就已脱罪,而西鲁和阿兹拉则在2015年1月被联邦法院判罪成处死。

法院下判前夕,西鲁潜逃往澳洲,目前羁押在悉尼维拉伍扣留中心。

沙里布及其家人于2007年6月入禀法院,以民事诉讼起诉特警西鲁、阿兹拉、拉萨巴京达和大马联邦政府,求偿1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