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18岁投票修宪案,政府料将提呈新版本
刊载: Jul 10, 2019 10:57 AM
国会报道
政府今早撤回18岁投票的修宪案,相信是为了加入18岁者自动登记为选民的条文后,再提呈一份新的修宪案。
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今早在国会会议上,向议长阿里夫要求,撤回原有的修宪案。
国会报道
政府今早撤回18岁投票的修宪案,相信是为了加入18岁者自动登记为选民的条文后,再提呈一份新的修宪案。
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今早在国会会议上,向议长阿里夫要求,撤回原有的修宪案。
“议长阁下,根据议会常规62条文,我申请撤回2019年修宪法案。”
7月4日,赛沙迪于在国会提呈修宪案,以寻求修改《联邦宪法》第119(1)条文,从而将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
这项修宪案需要国会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因此目前在国会没有绝对优势的希盟,须要在野党的支持,才有足够票数修宪成功。
在野党过后开出条件,要求政府让所有满18岁的国民自动登记为选民,同时也有资格在大选中成为候选人。
政府已经同意在野党开出的自动登记为选民条件。
目前,唯有年满21岁者才能登记为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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