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传教士旺吉因煽动罪入狱,引起民间声援与强烈抗议之际,事情节外生枝。土著权威党今天报案,检举旺吉的声援人士,要求警方对付。

土著权威党主席依布拉欣阿里今午1点半连同党内其他领袖,约10人,到吉隆坡金马警局报案。

报案书里,依布拉欣阿里指控大同工作室执行主任林宏祥、净选盟主席范平东等30名社运分子涉嫌藐视法庭,因为他们在本周二(9日)在加影监狱集会,声援旺吉时,抗议法庭给旺吉的裁决。

卅人涉嫌侮辱马来王室

依布拉欣阿里也补充,上述30人也涉嫌侮辱马来王室,因为他们所声援的旺吉是因为侮辱雪兰莪苏丹,而被定罪判刑。

他也指控,30人在要求废除煽动法时,已触犯煽动罪,因为废除煽动法等于夺取警方的执法工具,足以威胁国家安全。

依布拉欣阿里也批评上述集会者得了便宜还卖乖,毕竟旺吉罪行原可罚以最高3年监禁,但法官已给了两年“折扣”。

抨希盟青领袖藐视法庭

另外,土权党青年团长纳斯鲁(Nasrul Ali Hasan Abdul Latif,见下图)也报案,指控希盟青年团的4名领袖发文告声援旺吉的行为,同样涉嫌藐视法庭。

他批评青体部长兼团青团长赛沙迪、社青团长李存孝、公青团长阿克玛,以及诚青团长莫哈末沙尼昨天发表联合文告,质疑沙亚南高庭给旺吉的裁决。

纳斯鲁认为,他们身为人民代议士理应知道,联邦宪法第127条禁止人民议论法官的行为,包括其履行的职务。

现年37岁的旺吉也是财政部长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期间的前幕僚。

他于2014年9月10日被控在其面子书“wanji.attaaduddi”发表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弗丁的内容。

控状声称他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点,在雪州政府秘书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印刷、出版、贩卖、出价贩卖、传递或者重新出版某煽动刊物)。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若重犯,则追加监禁刑罚不超过5年。

去年4月,沙亚南地庭判旺吉罪成,判处监禁9个月。惟案件经上诉后,沙亚南高庭于本周二(9日)把刑罚从监禁9个月加长至1年,同时拒绝暂缓申请,迫使旺吉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