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47分更新

伊斯兰传教士旺吉因为控方成功上诉煽动罪刑罚,被迫入狱3晚后,沙亚南高庭今天批准其暂缓执行刑罚申请,使得他暂时重获自由,等待上诉结果。

沙亚南高庭法官阿都哈林(Abdul Halim Aman)批准旺吉代表律师拉兹兰(Radzlan Jalaluddin)所提出的申请。

本案检控官是阿斯瓦尼(Mohd Asnawi Abu Hanipah)副检察司。

阿都哈林也谕令37岁的旺吉交出护照,同时要求他不得在没有法庭批准下出国。

允许同样条件保释

“我批准这次的暂缓执行申请,而(保释)条件跟之前所规定的一样。”

地庭之前允许旺吉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同时缴出护照。

拉兹兰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透露,他们提出了18项理由,要求法官暂缓执行旺吉的刑罚。

“我们所提出的理由包括旺吉的刑期长,而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

已在下午4点半获释

拉兹兰较后也通过简讯确认,旺吉已经在下午4点半获释。

现年37岁的旺吉也是财政部长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期间的前幕僚。

他于2014年9月10日被控在其面子书“wanji.attaaduddi”发表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弗丁的内容。

控状声称他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点,在雪州政府秘书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印刷、出版、贩卖、出价贩卖、传递或者重新出版某煽动刊物)。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若重犯,则追加监禁刑罚不超过5年。

去年4月,沙亚南地庭判旺吉罪成,判处监禁9个月。惟案件经上诉后,沙亚南高庭于本周二(9日)把刑罚从监禁9个月加长至1年,同时拒绝暂缓申请,迫使旺吉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