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进入第41天审讯, AmBank公关部前经理余金萍供称,前首相纳吉在他们那里设立的账户,于2014年出现巨额现金汇入,一度引起他们的顾虑。

因此,他们曾经要求账户掌管人出示信函,以确认资金来源。

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今天在吉隆坡高庭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盘问时表示,纳吉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令他们有所顾虑,因此他们要求负责掌管账户的时任SRC国际公司董事聂菲沙出示书面信函,确认资金来源。

而西谭巴兰也要求余金萍念出一封志期2014年12月24日的信件,其中聂菲沙确认汇入纳吉银行账户的现金属于个人资金。

余金萍按信件念出,“我可以确认,那些钱是拿督斯里(纳吉)私钱。”

西谭巴兰:为何(聂菲沙)写这封信,并且把信交给银行?

余金萍:其实是银行要求的。我与聂菲沙以及刘特佐沟通,告诉他们银行对于汇入(纳吉账户)的现金数量有所顾虑……我叫他们写信,而他们就写了这封信。

西谭巴兰:这(封信)是来自账户管理人?

余金萍:是的。我们需知道这些资金的源头。

现金汇款做法不常见

余金萍也供证,对一般银行客户而言,纳吉账户那种现金汇入做法并不普遍。

“如果真的疏忽了,是可以使用现金付费的。无论如何,人们使用现金付费的做法其实并不普遍。”

她也确认,在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之间的9个月内,一共有1237万9063令吉现金汇入了纳吉的账户。

现金由季国添所汇入

至于是谁汇入这些现金进入纳吉的银行账户,余金萍透露,“聂菲沙或刘特佐,但通常都是由季国添(Kee Kok Thiam,译音)汇入(到纳吉账户)。”

《The Edge》过去报道,SRC国际公司执行长聂菲沙指示季国添,把现金存入纳吉的AmBank账户。

此外,刘特佐曾联络季国添,要求帮忙为纳瓦夫奥拜(Nawaf Obaid)提供贵宾级招待。纳瓦夫奥拜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高层达列奥拜(Tarek Obaid)的胞兄。

今年5月8日,总检察署入禀申请充公纳吉夫妇、他们3名孩子和另外13人和公司的财产,当中也包括了季国添。

季国添目前逃逸无踪

不过,总检署在5月30日披露,由于3名答辩人已逃逸无踪,无法向他们递交诉状,而季国添即是其中一人。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