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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SRC案本周审讯结束,辩方需时查看证人黑莓通讯
Jul 25, 2019 8:49 AM
更新: Sep 5, 2019 2:24 AM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44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4点: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给时间研究聊天记录

下午3点25分:

法官纳兹兰批准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的申请,宣布提早结束今天的审讯,以让辩方有时间研究控方今天刚跟他们分享的文件。

这是因为辩方发现,有关文件多到他们无法在10分钟的短休内消化完。

有关文件含有余金萍黑莓手机的通讯内容,而余金萍的手机是在2015年遭到国行充公。

哈温德吉星告诉法庭说,他接下来盘问余金萍的方向,将仰赖对方的黑莓手机通讯内容,因此他需更多时间来阅读相关记录。

控方也表示,不反对此要求。

接着,法官纳兹兰就批准该请求,而宣布展延审讯至下周一早上9点。

他不忘提醒,余金萍不能跟其他人讨论其供词,因此她仍然宣誓供证中。


允辩方取得黑莓机通讯内容

下午2点50分:

法官纳兹兰允许纳吉辩护律师的申请,以取得余金萍黑莓手机的其他通讯内容。

法官也允许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申请,这些通讯内容被标签为“ID”,即这些内容只可以在证词中被提及,但不能在法庭中念出通讯内容。

西谭巴兰也表示,辩方可以使用那些通讯内容,以在周末时作准备,好在下周继续盘问余金萍。

当西谭巴兰询问余金萍是否还有其他的通讯内容,余金萍证实是还有。


炸弹威胁虚惊一场

下午2点15分:

吉隆坡刑事组调查主任鲁斯迪(Rusdi Md Isa)表示,警方已经进行搜查,发现炸弹威胁只是虚惊一场。

他表示,警方是在今早11点10分接获匿名男子的电话,声称法庭内有炸弹。

“警方已经采取了必要的行动,在法庭内查无炸弹。”

因此,SRC国际公司案预料将在午餐后,于2点30分续审。


法庭暂停审讯

中午12点25分:

高庭法官纳兹兰因被告知,法庭传出炸弹威胁,而导致审讯中止。

纳兹兰马上下令休庭,直到有关当局检查法庭大厦和确保安全为止。

审讯庭内的人士接着被要求,马上根据警方的指示疏散。


刘特佐提呈授权信

中午12点20分:

余金萍接受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供称,授权SRC国际公司前执行长聂菲沙管理纳吉AmBank户口的信件,是由刘特佐于2011年提呈给该银行。

她指出,她最先收到一封志期2011年3月10日的授权信。该信件上有纳吉的签名,但没有被授权者的资料。

因此,她把信件归还给刘特佐。

哈温德吉星:聂(菲沙)的名字其实没印在(信上),而是用写的。

余金萍:是。

哈温德吉星:针对被授权者的栏目,看字迹的话,跟写信件正文的是同一个人。

余金萍:是。

哈温德吉星:有没可能,信件是在未填写的情况下就签名。

余金萍:有可能。

哈温德吉星:这个信件志期2011年3月10日,但只在2011年9月22日才收到。

余金萍:是。


信用卡账单别寄去住家

中午12点10分:

余金萍认同,哈温德吉星提及她和刘特佐在2011年通电邮的一段摘录,即刘特佐坚持要求,别把时任首相纳吉的信用卡账单,寄到后者位于大使路的住家。

哈温德吉星:刘特佐的回应是,“别寄账单去他(纳吉)的家。超敏感的。我们会领取。”

余金萍:是。

哈温德吉星:(刘特佐也说)信用卡的账单切勿寄到家里去。

余金萍:他们总是带走了(有关账单)。

哈温德吉星:刘特佐坚持(这样做)?

余金萍:是,被授权的户口掌管者也一样。

她所谓的户口掌管者为SRC国际公司的时任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


被告知纳吉要开户口

早上11点35分:

余金萍向法庭供称,是刘特佐告知她说,时任首相纳吉有意在AmBank开户口,而这应该发生在2011年1月13日之前。

哈温德吉星:(针对)开这个户口,是刘特佐跟你沟通说,建议以拿督斯里(纳吉)的名义在AmBank开一个户口?

余金萍:那位拿督斯里要开一个银行户口,没错。

哈温德吉星:他告诉你这一回事?

余金萍:他问,如果拿督斯里要开(一个户口)需要些什么?


控方要求核实电邮

11点20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反对,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试图将一封电邮的影印本标记为辩方证据。有关电邮据称含有,刘特佐和余金萍之间的一系列聊天记录。

西谭巴兰告知法庭说,控方首次看到有关文件,不晓得其来源和从何取得。

他说,单凭证人说“可能”的简易验证手法,尚不足以让文件被接纳为证物。

“这只是一份影印本。我们不晓得,这来自哪里,我们要知道其脉络。”

“法官大人,我们这一方要去核实。这发生在黑莓(的聊天记录)之前。”

针对此,哈温德吉星认为,只要证人证实了就足以将之列为证据,法庭应该将之标记为“D ”(辩方证据的编号),而控方可以去验证和稍后提出意见。

法官纳兹兰最终裁定,把有关电邮列为“IDD”,而非“D ”。

“IDD”是指,提呈至审讯但仍未获得核实的物件,因此仍未被视为呈堂证物。


不满纳吉户口状况被呈报

早上10点35分:

余金萍供称,刘特佐知道时任AmBank执行长阿索拉玛穆迪(Ashok Ramamurthy)将纳吉户口有庞大资金流一事汇报给AmBank董事会后,向其表达不满。

哈温德吉星是根据2014年余金萍和刘特佐的传讯记录提出询问。

当时,媒体已经开始报导一马公司案、纳吉户口收取庞大资金等问题。

哈温德吉星:阿贺就那些户口提出预警?

余金萍:是的。

哈温德吉星:阿贺向董事会汇报,而刘特佐感到不满?

余金萍:他问,为何向董事会汇报纳吉户口一事。

哈温德吉星:如果那些是赠款,那就不会有问题?

余金萍:银行仍然需要汇报。


诺奥马旁听审讯

早上10点20分:

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马(Noh Omar)进入审讯庭。

他坐在被告栏正后方的席位上,并跟身处被告栏内的纳吉握手。


刘特佐也是AmBank大客户

早上9点54分:

余金萍供称,刘特佐也是AmBank的大客户。

“他是银行其中一名最大的客户。”

哈温德吉星询问余金萍,刘特佐是否也是其最大客户之一,余金萍答称“是”。


刘特佐指示勿泄纳吉户名

早上9点32分:

余金萍同意哈温德吉星的说法,即刘特佐和SRC公司时任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曾指示说每当纳吉户口收到资金时,不要泄露纳吉户口的名字。

哈温德吉星询问说,刘特佐和聂菲沙是否指示不要泄露纳吉户口的名字。

余金萍:是的,我们被指示不要列出纳吉的名字。

哈温德吉星:是刘特佐告知你这涉及机密,因此不要泄露那个名字?

余金萍:是刘特佐告知我。

未照指示删除传讯

早上9点20分:

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追问余金萍有关和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以黑莓BBM聊天程式传讯的情况。

哈温德吉星根据两人的传讯记录指出,刘特佐在2015年3月3日早上,曾要求余金萍删除传讯的记录。

余金萍(上图)证实刘特佐确曾在传讯中那么要求,但是没有遵照这么做。

“是的(证实有这个传讯),但是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删除)。”

余金萍也不同意哈温德吉星的说法,即在2015年3月之后删除黑莓BBM聊天程式的对话记录。

余金萍称,其黑莓手机在2015年遭国家银行搜查人员没收,而对话记录即在手机内。


曾致函解释汇款

早上9点15分:

余金萍供称,刘特佐曾致函解释,汇入纳吉AmBank户口的款项。

她接受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证实,她2014年共收到4封信,作为款项汇入纳吉(尾数为“694”和“880”)户口的支持文件。

她说,她把所有信件都交给时任AmBank董事谢德光。后者也是该银行集团的前董事经理。

但她不确定,谢德光是否向时任国家银行总裁洁蒂(Zeti Akhtar Aziz)出示相关信件。

哈温德吉星:就你而言,你已经把所有信件都交给谢(德光)了。

余金萍:是。

哈温德吉星:据你的了解,他也向(国行)总裁出示这些(信件)?

余金萍:我知道他见了(她),但我不晓得会议上发生了什么事。

她也证实,刘特佐在2014年6月20日通过黑莓BBM聊天程式跟她展开的一段对话,即刘特佐叫她向谢德光出示有关信件,以便后者可以知会洁蒂。

此外,她被询及时确认,刘特佐曾在2014年6月18日表明,即将汇入纳吉(尾数“880”)银行户口的资金为一笔赠款。


早上9点12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

纳吉走进审讯庭,在公众席位前排就坐,等候法庭复审。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及其检控团队,以及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及其团队都已到场。昨天哈温德吉星病倒未能出庭,看来今天已经恢复,可以工作。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昨天法庭搁置审讯,因为纳吉的两名辩护律师,即哈温德吉星和法翰都病倒,无人可以接手盘问证人。

不过,法官也谕令,若辩方律师之后未痊愈,则应该另作安排,或由其他辩方律师盘问证人,抑或控方传召另一名证人。

第54名证人、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将继续供证,这是余金萍第四天供证。

此前,余金萍供称,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是名“协调员”,能够居中协调解决纳吉AmBank户口透支等问题。预料,辩方律师将盘问其与刘特佐通讯的详情。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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