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特佐指示从不受否决,沙鲁相信他有纳吉授权
前首相纳吉一马案继续审讯,控方证人沙鲁哈米供称,自一马公司2009年创立以来,纳吉在一马公司的事务上,从来没有不同意或推翻过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指示。
沙鲁是一马公司前执行长。他向法庭供称,这种情况使得他相信,即便刘特佐在一马公司并没有正式的职位,但他是在纳吉的委托下,向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下达指示。
沙鲁读出其书面供词表示,刘特佐的安排下,一马公司最终于2012年跟阿尔巴投资PJS进入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的联营计划。
前首相纳吉一马案继续审讯,控方证人沙鲁哈米供称,自一马公司2009年创立以来,纳吉在一马公司的事务上,从来没有不同意或推翻过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指示。
沙鲁是一马公司前执行长。他向法庭供称,这种情况使得他相信,即便刘特佐在一马公司并没有正式的职位,但他是在纳吉的委托下,向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下达指示。
沙鲁读出其书面供词表示,刘特佐的安排下,一马公司最终于2012年跟阿尔巴投资PJS进入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的联营计划。
阿尔巴投资PJS隶属于阿联酋所控制的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
“刘特佐提到他会带来阿布扎比的投资……他然后告诉我,阿尔巴投资会投资TRX的一块地皮。”
纳吉事后签约是证明
“……根据我接触刘特佐的经验,我相信纳吉已经同意阿布扎比/阿尔巴的投资。刘特佐也强调,纳吉知道一切,而纳吉签署了所有官方协议的情况,证明了这点。”
“所有这些行动都是一致的,这使我相信,虽然刘特佐从一马公司成立之初,就在一马公司没有正式权力,但我知道他受到委托,向我和(一马公司)管理层传达纳吉的指示。”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接着询问沙鲁,是否曾经向纳吉确认阿尔巴投资的事情,而沙鲁回应说“没有”。
哥巴斯里南:你说刘特佐告诉你,被告知道这些事情?
沙鲁:是的。
哥巴斯里南:你有向被告确认吗?
沙鲁:没有。我认为这并不妥当,因为自2009年以来,刘特佐向我传达所有有关一马公司的指示,与纳吉随后所采取的行动与所批准的事情都一致。更何况,刘特佐所下的指示,纳吉从来不曾加以挑战或否定。
刘特佐曾担任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的顾问,惟自从该机构于2009年9月改隶联邦政府财政部之后,他就没有任何的正式职位。
今天较早,沙鲁也供称,基于对纳吉行动的观察,他相信刘特佐获得授权,推动一马公司所有的债券发行,以及争取到IPIC担任一马公司担保人。
他指出,纳吉的行动跟刘特佐的谈话重点“完美契合”。
哥巴斯里南:你说你相信纳吉授权刘特佐。你是基于什么理由这么认为?
沙鲁:因为在那时候,我已经发现刘特佐的谈话重点与行动,与纳吉所采取的行动完全符合。
哥巴斯里南:所以,换句话说,被告的行动符合了刘特佐跟你说的重点。
沙鲁:行动完美契合。
沙鲁之前供称时已多次声称,刘特佐向一马公司职员下指示的情况,他相信纳吉是知道甚至支持的。
沙鲁是纳吉一马案第9名控方证人,他预料明天会继续出庭供证。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
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此案,而本案主控官则是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控方首席律师是沙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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