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总团长廖中莱认为,地方政府不需要特别立法禁止民众在公众场合的不检点行为,这是因为属于东方国家的马来西亚人民已经清楚了解本身的道德价值观。
有鉴于此,他表示,马青并不赞成地方政府实施这样的条例。
根据《马新社》报道,廖中莱说,“马青的立场是不需要立法来告诉我们要怎样做,我们相信特别是华社、华青的朋友们,我们有五千年中华文化的背景,我们能分辨什么是对与错”。
社会懂得分辨对错
“我们在这个社会做事都会有分寸,要立法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什么时候拉手,什么时候不可以拉手,这样的一个准绳,我们觉得并不合时宜。”
黄建通(24岁)以及萧爱薇(22岁)被控于2003年8月2日下午,在吉隆坡城中城公园拥抱和亲热,因此被控行为不检。
两名被告因此挑战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1)条文的合法性,并强调吉隆坡市长没有权力在有关道德文雅的事项中制定条例。但是,联邦法院一致裁定吉隆坡市长在处理情侣公园谈心接获传票案所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也是青年与体育部副部长的廖中莱表示,我国社会的价值观是非常正确,而社会会给予这些年轻人压力,因此他们本身懂得什么是对与错。
他强调,“马青总团认为地方政府制定条例来取缔行为不检的事件是不合时宜,马来西亚的道德准则是相当多,社会人士也都了解他们的范围,所以不需要有这方面准绳或者条例”。
“因为它(立法规定不检行为)是非常主观,一个族群的伊斯兰教价值观与其他价值观不同,而且在执行这样的条例时会出现很多偏差及造成不必要问题。”
解决青少年问题应从人文做起
他也表示,如果要有效的解决这些青少年问题,必须从根本着手,而不是以立法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进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从人文素质的提升、培养道德观念、正确的价值观、家庭与学校教育方面着手,这是非常重要的。”
“华社、华团,大家都在积极推动社会道德、人文素质的提升,通过《第九大马计划》的拨款来缔造一个文明社会,所以我相信我们这个东方社会在各方面都不会这么容易被西方社会败坏的风气所影响。”
廖中莱说,“无论是在马华的《九大政纲》或者马青《六大纲领》,我们都会把培训的工作做得更好,让华青在一个非常优秀的陶熏之下能够成长与壮大”。
黄燕燕:勿将特定价值观套在他人身上
另一方面,马华妇女组主席黄燕燕也奉劝地方政府在多元种族社会中处理有关道德的课题时要额外谨慎,以避免让人误解政府企图将特定的价值观应用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民。
黄燕燕表示,一些行为举止,如在公开场合牵手,有一些族群可能无法接受,但是对其它人而言,这却是很平常的事情。
“有一些特定的沟通方式是他们的文化可以接受的,我们必须谨慎探讨这件事情。”
她说,为了能够在这个多元种族的社会里建立共识,马来西亚人民应该要清楚了解什么可以被接受以及什么无法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