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雅娜抗辩,指千万追税“不正确不合法”
纳吉女儿诺雅娜今年8月遭税收局追讨高达1030万令吉的7年税款;她在10月24日入禀抗辩书,指税收局的诉讼“不正确且不合法”。
《当今大马》今天所看到诺雅娜(Nooryana Najwa Mohd Najib)的抗辩声明,乃是由沙菲宜律师楼所发出。沙菲宜也是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及一马公司案的首席辩护律师。
纳吉女儿诺雅娜今年8月遭税收局追讨高达1030万令吉的7年税款;她在10月24日入禀抗辩书,指税收局的诉讼“不正确且不合法”。
《当今大马》今天所看到诺雅娜(Nooryana Najwa Mohd Najib)的抗辩声明,乃是由沙菲宜律师楼所发出。沙菲宜也是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及一马公司案的首席辩护律师。
诺雅娜的声明中指出,税收局向她征收2011年至2017年的7年税款,欠税依序是280万7452令吉42仙、3万零738令吉28仙、694万3811令吉7仙、31万3967令吉2仙、5万6048令吉65仙、15万8922令吉46仙、2万4352令吉46仙,是“不正确与不合法的评估”。
她在抗辩书表示,3月18日接获税收局的追款单后,对税收局额外征收的税款感到不满,并在4月2日通过Q表格,提出上诉并列出上诉理由。
诺雅娜表示,坚决不同意政府征收1033万5292令吉36仙欠款与罚款,以及额外的利息。
“答辩人(诺雅娜)也否认起诉人所追讨的数额是经过适当的调查,以及分别(追收的)10%和5%的罚款也不合理。”
诺雅娜在抗辩书中也一再强调,税收局所追讨额数额“不准确也不正确”。
2011年追税款不符
她举例,税收局追讨的2011年欠款中,有事实错误。
她指出,税收局指控当年有来自外国的200万美元(6380万令吉),汇入其与丈夫所持有的CIMB的账户,但那其实是其丈夫的账户,与其无关。
而且,那笔钱来自国外,因此不受《1967年税收法令》管制。
此外,诺雅娜也指出,在2011年的一整年开销大约只是4万8000令吉,而非税收局所说的12万令吉。
她补充,当年从其账户支出的412万4732令吉,并非是其收入,所以不应列入税收局的评估标准。
“在考虑了上述的调整后,答辩人断言并没有虚报收入。投资收入只是1万3417令吉,且未有其他的应纳税项目。”
申请撤销案件
“答辩人断言,起诉人所追讨的243万零694令吉74仙是不成立的。”
“因此,答辩人断言起诉人的诉讼是完全不正确且没有根据,并希望这案件获撤销。”
大马政府是在今年7月24日向雪州沙亚南高庭入禀诉讼,向现年31岁的诺雅娜追讨1030万令吉税款。
根据入禀书,大马政府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条文,指控诺雅娜无法向税收局出示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缴税证明。
因此,税收局在2019年3月3日发出追税传单,包括列明所需付还的罚款。
诺雅娜共欠税1033万5292令吉36仙。除了这笔欠税,政府也要求诺雅娜,若没有缴清税款,将自法庭裁决日算起到解决欠税之前,每年增加5%的税额、费用及其他法庭认为合适的款项。
纳吉与继子也都遭追税
内陆税收局先是在3月向纳吉追税近15亿令吉,7月时又追加近2亿令吉税务。纳吉喊冤,同时批评政府说法矛盾,一时指控他收入非法,一时又以“合法收入”之名向他追税。
随后,税收局向纳吉儿子纳兹福丁追讨2011年到2017年的税款,欠税加上罚款等,税额高达3764万4810令吉73仙。
纳兹福丁是纳吉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去年曾与台湾女星张东晴传出绯闻。虽然他曾参政,但在政坛曝光率甚低,只有在纳吉受到攻击时,才挺身捍卫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