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53分更新

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续审,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反对控方修改针对纳吉的控状,并称所欲修改的“不仅是排印错误”,而涉及实质的变更。

昨天,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在案件审讯尾声时,告知高庭法官再尼,控方拟申请修改控状中的字眼。

沙菲宜今早在庭上抗议控方申请时指出,控状是控方给被告的通知,因此必须清楚而具体。

“在刑事审讯里,当一个人的自由岌岌可危,正义就必须获得伸张,因此必须严谨地诠释,让他得以为自己辩护。”

沙菲宜透露,控方要求修改的字眼包括,将“之前”变成“之后”,把“最后决定”换成“再度最后决定(finalised again)”。

辩方放话要申请撤控

他续称,控方的这项申请等同于“完全改变了这场诉讼”,因为本案过去的交叉盘问环节,一直都是根据控方的指控所铺陈。

“迄今为止,我所有针对前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以及前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的交叉盘问,重点都聚焦在,要求修改一份还没定案的稽查报告,是没问题的。”

沙菲宜表示,由于控方要求修改控状,他将与当事人纳吉讨论,是否要申请撤控。

控方否认控状本质有变

另一方面,本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则告诉法庭,相关修改并不会改变控状本质。

他说明,本案重点不在于稽查报告是草稿或最终版本,而在于纳吉的行为违反《反贪会法令》第23条,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他补充,辩方应该聚焦在这项罪名,而非反驳该份稽查报告是否只是草案,“这不是偷窃、诈骗或失信罪。”

“我们没有为辩方增加任何新的负担。”

承审此案的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最终择定6月24日,聆审控方修改控状的申请。

法官择订下周三审理

此外,辩方也申请暂停今明两天的主案审讯,以准备24日的审讯。

如此一来,法官推迟主案审讯日期,从10月12日到16日,延期至12月7日至10日。

不过,有关审讯日期并非最终定案,因为目前还未确定它们会否与纳吉卷入的另一起贪腐案,即一马公司案的审讯撞期。

纳吉及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因为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于2018年12月12日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纳吉被控利用其首相职务之便,在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提呈给公账会前,修改该份报告,以避免受到对付。

纳吉面对的是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的受贿滥权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面对共谋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不过,审讯在去年11月18日开始时,控方却意外地表明,准备把阿鲁甘达转成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