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出示信件,呛汤米曾欲以42亿与高盛和解
国会报道 在野党国会议员不断追击国盟政府与高盛集团达成的和解方案,今天朝野议员更在国会下议院因此而针锋相对。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今天在国会展示一封志期2月11日的信函,指称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企图以17亿5000万美元(42亿令吉)的索款,答应与高盛集团达致和解。
晚上10点更新
国会报道 在野党国会议员不断追击国盟政府与高盛集团达成的和解方案,今天朝野议员更在国会下议院因此而针锋相对。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今天在国会展示一封志期2月11日的信函,指称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企图以17亿5000万美元(42亿令吉)的索款,答应与高盛集团达致和解。
东姑扎夫鲁表示,汤米汤姆斯在2月11日致信前首相马哈迪,说明高盛集团已同意,将和解费用定为17亿5000万美元。
他表示,这笔和解费用包括1亿6400万美元的税务,以及退回大马政府当初因一马公司交易而付给高盛集团的5亿76000万美元。
“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所建议的方案,便是寻求庭外和解。”
“在案件审理期间,前总检察长也尝试和高盛集团达致和解。”
“他真虚伪,我们做了他一开始要做的事,他却指责我们。”
《当今大马》正在联系汤米汤姆斯,以寻求回应。
质问是否内阁批准
前财政部长林冠英稍后则反问,国盟政府以39亿美元与高盛集团和解的方案,是否是由国盟内阁批准。
同时,林冠英也要求只有议长阿兹哈可以打岔,并且代表政府回应此问题。
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则打岔东姑扎夫鲁,表明汤米汤姆斯已解释,应等到高盛集团与其多名董事定罪后,才达致和解,届时政府才有更多筹码,获取更高额的赔偿。
潘俭伟也表示,据知,前朝希盟政府曾否决高盛集团的17亿5000万美元和解方案。
国盟政府与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在今年7月以39亿美元(折合166亿令吉)达致和解后,遭到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抨击,指政府原本掌握更大的和解谈判权。
指内阁授权检长谈判
东姑扎夫鲁反呛潘俭伟,指汤米汤姆斯担任总检察长时,并未实际提控高盛集团及其高层,从未超越备案的阶段。
“直到今天,没有被控上法庭。”
他说,若要提控高盛集团的管理层,则需要引渡相关人士,但也一直没有启动引渡程序。
林冠英询问和解方案是否由内阁通过后,议长阿兹哈介入说:“那是财政部的决定,肯定是提呈到内阁了。”
东姑扎夫鲁则回应说,内阁已经授权给总检察长依德鲁斯(Idrus Harun)及其团队,以便和高盛谈判和寻求解决方案。
林冠英则高呛说,那是非正规的方法,该和解方案必须获得内阁通过。
随后巫统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马则加入战围,反批林冠英。
林冠英继续批评,指这种未通过内阁批准的做法,重犯过去一马公司案的错误。
“你谈到的是超过100亿(令吉),应该由内阁批准。就好像法庭的一马公司等案件,其中只有一个人独自做决定。”
“必须由内阁通过。为何没有?这事关乎问责和透明。不应该就这样不管。”
议长阿兹哈介入代答
阿兹哈再次介入代表政府回答说:“谈判团队已经获得内阁授权。若达成某些协议,内阁肯定会批准。”
随后国会掀起一阵骚动,阿兹哈重复同样的说辞。
林冠英之后再抗议说,这意味内阁没有批准该和解协议。阿兹哈则说:“这是正规的程序。”
前朝拟索75亿美元
2018年12月17日,大马政府入禀大马法庭刑事提控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 、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
2019年8月,总检察署今年再次兴讼,起诉高盛集团17名前任与现任董事,并指这17造在涉及数十亿美元的欺诈与盗用债券过程中,负责安排、阻止、承销与出售债券。
随后高盛集团向大马政府商讨和解,希盟政府层表明有意追索75亿美元(约313亿令吉),包括发债总额及6亿美元的过高收费等资金。追索75亿美元
今年7月,国盟政府公布与高盛集团以39亿美元(折合166亿令吉)达致和解,并强调这个价码比高盛去年所开出的17亿美元金额,还高出逾倍。
不过,其中14亿美元并非现款,而是担保可恢复的一马失款所购得资产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