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多名前朝领袖质疑“太早和解”而有损利益后,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也质疑,国盟政府是否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才匆忙地与高盛和解。

C4今日发文告向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抛出多项质疑,其中包括要求财政开诚布公地解释,这项和解是否让高盛成了“赢家”?而大马急于和解是否为了拯救经济?

7月24日,国盟政府与高盛集团以39亿美元(折合166亿令吉)达致和解,惟其中14亿美元并非现款,而是由一马公司失款所购买的资产总额。

此前,大马政府在2018到2019年间,两度起诉高盛集团,指控该银行在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误导投资者,以及该集团董事涉及欺诈与盗用债券过程,并不当挪用27亿美元的债券资金。

希盟执政时期,在和解谈判向高盛索取75亿美元赔偿。故此,前首相马哈迪、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及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都批评指国盟的和解方案金额过低,且操之过急。

抨忽略高盛罪行严重

如今,C4在文告中也延续这种批评论调,指控和解协议有逻辑问题。

“它(和解协议)忽略了犯罪的严重程度,也回避了高盛集团在这个大规模的企业欺诈事件中所扮演重要角色。”

“我们必须记得的是,这不是高盛说的仅限于特定人士或代理人未能遵守规范,而是高盛的高层涉及其中的大型结构性骗局,盗窃了数十亿美元的款项。”

C4也质疑国盟执政后,为何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尝试要修订刑事罪控内容,并援引《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民事追索非法利润(civil disgorgement claims)条文。

质疑过早和解目的何在

文告宣称,汤米汤姆斯已宣称,此前是搜集了充足证据才提控,且高度自信可让高盛及其董事定罪。

“为何现任总检察长要去修改刑事罪控,允许在《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下的民事追索非法利润呢?高盛会是最后唯一的赢家吗?……”

“什么原因要这么快和解?是为了赶快拿到钱来拯救经济吗?这些钱会去向何处,会怎么运用呢?有任何计划了吗?

此前,东姑扎夫鲁强调,国盟政府与高盛和解之前,已考虑到诉讼程序的耗时、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实际追索的资产价值以及到外国司法体制申请民事索偿的困难。因此,他强调这项和解是务实且负责任之举。

但汤米汤姆斯认为,高盛集团及其董事遭控的案件证据确凿,入罪可能极高,因此大马可等到审讯开始甚至下判之后,才达致最终和解方案;惟国盟操之过急已错失机会。

汤米汤姆斯指出,其实挪用一马公司资金购置的资产,无论大马政府与高盛是否和解,最终都将归还予马来西亚,因此东姑扎夫鲁将14亿美元的资产索回也纳入和解金额计算,乃是误导群众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