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54分更新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会贪污案今天进入第33天审讯。证人供称,阿末扎希家族所持有的Al-Falah基金会,曾接获总值近7700万令吉支票,而这92张支票皆是来自阿末扎希个人。

控方证人Lewis & Co律师楼合伙人慕拉立德哈然(B Muralidharan)供称,其律师楼为Al-Falah基金会所开设的账户,乃至建档记录所有交易往来,都是出于阿末扎希的指示。

而且,Al-Falah基金会一共收到92张总值7700万令吉的支票,也都是来自阿末扎希,而非来自Al-Falah基金会。

慕拉立德哈然今天在吉隆坡高庭,接受拉惹罗兹拉(Raja Rozela Raja Toran)副检察司的盘问时,透露上述讯息。

拉惹罗兹拉:为什么将这92笔交易或支票,记录在Al-Falah基金会的档案中?

慕拉立德哈然:我接到指示,将交易记录在Al-Falah基金会的档案中。

拉惹罗兹拉:是谁的指示,以为Al-Falah基金会建档?

慕拉立德哈然:阿末扎希。

指示皆来自扎希本人

慕拉立德哈然也指出,将这些钱汇入Al-Falah基金会账户,也并非出自Al-Falah基金会的指示,而是阿末扎希的命令。

拉惹罗兹拉:Al-Falah基金会是否有指示(把钱汇入Al-Falah基金会)?

慕拉立德哈然:没有,(指示都来自)阿末扎希。

此外,慕拉立德哈然也表明,Lewis & Co律师楼不曾成为健康思维基金会的信托人。

这番证词,与Lewis & Co律师楼另一名合伙人柏雷姆(V Premshangar)昨天的证词一致。

辩方在审讯过程中,一直坚称Lewis & Co律师楼为健思基金会的信托人。

资金转入27定期账户

慕拉立德哈然也是本案第87名证人。他进一步解释,其律师楼是在2016年5月20日,于孟沙广场的马来亚银行分部为Al-Falah基金会开设账户,目的是存放Al-Falah基金会所收到的款项。

他补充,Lewis & Co律师楼也在同一天建档记录交易,并由其秘书代为处理。

“大部分来自这92张支票的钱随后被提出,并转到马来亚银行广场分部的27个定期存款账户。”

他在书面证词中,一一列出了这92张支票的面值,加总共为7696万7355令吉41仙。

指支票用作宗教慈善

根据慕拉立德哈然,阿末扎希告知,这些支票是用作宗教及慈善活动。

“主要会用于在峇眼拿督建立清真寺及宗教学校,用在宗教及慈善活动。我受指示将这些钱转入定期存款,以获得利息。”

慕拉立德哈然也在拉惹罗兹里的盘问下透露,Al-Falah基金会是在2016年5月,即他收到阿末扎希的第一批支票时,委任Lewis&Co律师楼代表该基金会。

询及阿末扎希是否是Al-Falah基金会的董事,慕拉立德哈然则给了否定的答案。

“不是。他不是Al-Falah基金会的信托人(董事)。”

慕拉立德哈然进一步指出,曾在阿末扎希的指示下支付5笔款项。这些资金的来源包含从3个定存户口提款,以及数张没有存入定存户口的支票。

这5笔金额及收款人分别为:

(1)Ri-Yaz资产有限公司(860万令吉)

(2)绿野集团旗下的Bee Garden有限公司(590万令吉)

(3)祝福基金会(Yayasan Restu,50万令吉)

(4)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90万令吉)

(5)Teknik Sempurna 有限公司(100万令吉)

扎希身体不适展延审讯

慕拉立德哈然也坦言曾经听闻过健思基金会。据他所知,阿末扎希是此基金会的信托人,而基金会成立的目的是进行宗教及福利活动。

不过,他说,本身不曾读过健思基金会的成立章程。

拉惹罗兹拉接着追问,慕拉立德哈然身为律师,何以同意将不是来自客户,即Al-Falah基金会的支票,存入客户账户。

慕拉立德哈然则回答,“我知道阿末扎希以及纳萨依的关系密切。没错的话,它(Al-Falah基金会)是家族基金会……”

无论如何,慕拉立德哈然来不及把话说完,辩方律师哈密迪(Hamidi Mohd Noh)就打岔,要求法庭短休以让被告扎希如厕。

而在法庭恢复审讯后,辨方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则向法庭表示,由于扎希身体不适,因此要求展延审讯。

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允辩方申请,审讯将在明天继续。

6月17日,本案第66名证人,律师兼Al-Falah基金会董事费沙鲁丁(Faisalludin Mohamat Yusuff)作证说,Al-Falah基金会的董事局主席乃阿末扎希的继弟莫哈末纳萨依(Mohamad Nasaee Ahmad Tarmizi)。

费沙鲁丁亦声称,纳萨依也是Al-Falah基金会的信托人及签署人。

费沙鲁丁当时解释,Al-Falah基金会属于阿末扎希的哈米迪家族所有,而健康思维基金会则是阿末扎希个人所掌管。

换言之,阿末扎希是健康思维基金会的创办人、信托人及唯一签署人。

阿末扎希在本案中共面对47项控罪,其中包括27项洗钱罪、12项失信罪以及8项贪污罪。

其中,他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名,控方指他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总额3109万3733令69仙的资金。

在洗钱罪方面,阿末扎希被控从各方接收了数千万的支票,并将之交给Lewis & Co律师楼,存放在该律师楼为其基金会所开设的当事人账户中,并将其中一大笔钱转为定期存款。

此外,这笔钱也用来购买两栋洋房,共价值59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