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传承权男女不平等,内政部称乃“国安”考量
国会报道
大马女性公民迄今无法与男性享有平等权利,若跟外国人结婚并在海外分娩,其大马国籍无法自动传授给子女。而内政部解释,这种规定乃是基于“国家安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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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女性公民迄今无法与男性享有平等权利,若跟外国人结婚并在海外分娩,其大马国籍无法自动传授给子女。而内政部解释,这种规定乃是基于“国家安全”考量。
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Ismail Mohd Said)今天向国会下议院表示,这是为了避免这类不同国籍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有双重国籍的问题。
“这是因为在其他国家,海外出生的孩子会依据父亲来赋予公民权。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行事,避免相关孩子拿到双重国籍。”
依斯迈是回应公正党士基央国会议员娜塔拉(Natrah Ismail)的质询时,发表上述的立场。娜塔拉提表示,此规定已形同歧视女性,并质询政府的立场。
国家主权不容疏漏
依斯迈表示,“如果孩子还没有经过父亲取得(他国)公民权,则他可以根据宪法第15(2)条文申请(大马公民权)。”
“此事攸关国家安全和主权,而这是我们必须确保万无一失的事情。”
依斯迈在议会也表明,大马政府对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确实有所保留,因为这项公约建议让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益,将国籍传给其子女。
数万孩童申请未批
《联邦宪法》目前仅保障大马男性公民在海外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而女性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则无法享有这样的权益。
此前,“马来西亚公民权平等运动”(Malaysian Campaign for Equal Citizenship) 及前妇女部副部长杨巧双都曾倡议修宪,赋予女性平等的公民权传递权益。
2019冠病疫情期间,由于国境封锁进一步恶化跨国婚姻中,大马女性海外分娩无法让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的问题。杨巧双上月底指出,目前估计有4万项大马女性为孩子申请公民权未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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