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5分更新

劳勿无地契农民此前入禀司法审核,挑战彭亨州政府将榴莲农地租赁予财团。关丹高庭今日驳回2宗案件申请,拒绝发出准令开审此案。

根据农民代表律师萧俊仁今早的直播记者会,高庭法官再纳阿兹曼认为无地契的榴莲农民没有法律地位挑战彭亨州政府。

“法庭认为农民是侵占这些土地的人,并没有正当资格或法律地位去挑战。”

萧俊仁也解释,法庭认为彭亨州政府驱逐农民的通告,不属于司法审核可挑战的范围。

此外,他指出,由于农民入禀的案件不属司法审核范围,因此法庭也没必要细究“合法化政策”是否合理。

法庭今日只限当事人进入法庭,以确保维持身体距离。萧俊仁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汇报法庭裁决。

萧俊仁指出,法庭裁决起诉人农民须支付1万令吉堂费予总检察署。

执法暂缓令已结束

彭亨州政府今年6月将面积5357英亩的土地租赁权及使用权,颁给彭亨皇家榴莲资源有限公司(RPDR)与州政府农业发展机构(PKPP)联营的RPDR-PKPP公司,原定8月24日正式收回土地。

不过,合计超过200名农民申请暂缓令及司法审核,挑战这项“合法化政策”。第一批农民在今年8月底入禀首宗诉讼,而第二批农民则是在10月28日入禀第二宗诉讼。

根据抢救猫山王联盟文告,这204名农民来自彭亨劳勿的双溪兰(Sungai Ruan) 、双溪查力(Sungai Chalit)、双溪吉流(Sungai Klau)、都赖(Tras)、双溪只登(Sungai Chetang)和生利(Kampung Sang Lee)。

他们把劳勿土地局、彭亨森林局长、彭亨州政府、彭亨农业发展局,及彭亨皇家榴莲资源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所有答辩人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诺法兹拉。

无地契榴莲农入禀法庭后,关丹高庭曾发出执法暂缓令,并数次延长暂缓令至今日。随着关丹高庭今日拒绝发出准令开审,意味着彭亨当局暂缓执法的禁令已结束。

萧俊仁宣称,他今日寻求法庭再发出暂缓令,以让确保农民上诉期间不会执法收地,但遭到法庭拒绝。

“高庭驳回准令申请后,我代表我的当事人要求法院发出庭令,确保等待上诉期间暂缓执法。不过,法官认为,任何暂缓令应由上诉庭发出。”

猫联马上入禀上诉

抢救猫山王联盟(猫联)主席郑益清较后向《当今大马》表示,农民代表将在今日入禀上诉庭,势必抗争到底。

“我们的代表今天已向上诉庭入禀上诉,至于详细情况,预计明日才能公布。”

猫联也发文告强调,即便对于今日的裁示深感失望遗憾,但抗争还未走到尽头。

它并呼吁农民勿气馁而与财团签约。

“猫联也呼吁农民谨记‘不签约、不妥协、不放弃”的原则,千万不要因为这一个小挫折而与财团签约,以免前功尽弃。”

“不是因为看到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后才能看见希望,正义最后一定可以得到彰显。”

合作社下周开大会

此外,劳勿猫山王农民合作社筹委会主席廖淑云则向《当今大马》表示,合作社将在12月29日召开首次会员大会并选出领导层,期盼能代表农民与州政府协商谈判。

“合作社会负责保护农民的权益,我们会尽力和州政府谈判,坚持我们的四大原则。”

“我们12月29日下午两点会在双溪兰的观音庙举办第一次的会员大会,预计会有三四百农民出席。”

与此同时,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则指出,农民对于法庭今日的裁定深感失望,但必将继续挑战,把案件带往上诉庭。

他在面子书写道:“猫山王司法审核在关丹高庭受挫,无法被批准入闸,我们都很失望遗憾。无论如何,抗争还没有走到尽头,我们将会上诉,战到最后一刻。”

红色通知促两周撤离

另外,邹宇晖也向《当今大马》透露,彭亨土地局近日再次到农地张贴红色通知,要求农民在两周内撤离。

《当今大马》已看过上述志期12月21日的红色通知。

彭亨劳勿土地局办公室警告,未经同意占用政府土地已触犯《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可被判处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5年。

此外,土地局也要求违法占地者在14天内停止运作、清空建筑物及离开该土地。

“否则,当局有权依据法令第426A(1)(c)条文,摧毁任何地上建筑,或以州政府知名拥有(mengambil milik )地上的种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