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及其前子公司SRC国际有限公司日前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前首相纳吉、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等涉嫌欺诈者。

两家公司也起诉一些机构,这些机构可能没有意图欺诈,但可能有意或无意间涉入欺诈过程。

《The Edge》报道,一马公司及SRC国际公司是在上周五(7日)透过三家律师楼入禀诉讼,即Rosli Dahlan Saravana Partnership、Skrine & Co,以及林志伟律师楼(Lim Chee Wee Partnership)。

一马公司及SRC国际公司要求答辩人赔偿230亿美元(944亿令吉)。

本案答辩人有前首相纳吉、前一马公司主席仄诺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及阿鲁甘达(Arul Kanda Kandasamy)。

此外,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的数名家人也被列为答辩人,如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姐姐刘敏宁、亲信陈金隆,以及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创办人塔列奥拜(Tarek Obaid)。

其他被起诉的银行机构为: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分行,以及瑞士的私人银行顾资银行(Coutts & Co Ltd),以及摩根大通(JP Morgan)瑞士分行。

或凸显慕尤丁正视此案

《The Edge》引述消息人士称,一马公司贪腐弊案尚在高庭审理,进展太慢,这起民事诉讼可凸显首相慕尤丁严正看待此案。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7项罪名全部成立,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案的贿款共约4200万令吉。

因此,高庭判处纳吉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刑期可同时执行,至多入狱12年。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宣称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上诉庭目前正在审理此案。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