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然宣布紧急条例已从7月21日起全部撤销后,这段期间的罚单处理成为关注课题。根据副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文告,在7月21日至25日期间,执法单位开出超过2200张罚单。

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罚单,是在《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或342号法令下开出,而342号法令不是紧急条例。

但政府之前通过颁布紧急条例,提高342号法令的罚款款额,即个人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而企业团体则增至5万令吉。

倘若紧急条例撤销属实,则7月21日起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1000令吉。

依斯迈沙比里每日发布的限行例常文告,只是交待开出罚单的数量,并没有提到罚款数额,因此不清楚7月21日至今的罚款总额。

超过法令罚款上限

根据《每日大都会》(Harian Metro),执法单位昨天(26日)发现沙巴亚庇一家娱乐中心违令,而在342法令下向50名顾客开出每人5000令吉的罚单,同时向娱乐中心开罚2万5000令吉。

7月23日,槟城乔治市25名孟加拉籍建筑工人在哈芝节当天,于住家违令群聚晚餐,每人遭罚款5000令吉,或是监禁两个月。

这些罚单的款额都超过了342号法令的罚款上限。

更重要的是,这段期间的罚款是否依然有效,或紧急条例到底是否真的撤销了,仍是未解的谜题。

迄今,政府仍未颁布任何相关宪报。

宪报日期不能倒填

律师梁信友(New Sin Yew)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政府不可以把紧急条例撤销的宪报日期倒填(backdated)。

马来西亚在今年1月11日颁布紧急状态,原定8月1日届满。但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昨天忽然在国会宣布,内阁在上次会议议决,从7月21日开始撤销所有六项紧急条例。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指出,紧急条例是经过国家元首所颁布,因此它的撤销也应该通过同样的途径,或者通过国会。他也炮轰政府把国会当作是可以草率行事的“夜市”。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质问政府,7月21日至今的5天期间,紧急条例下的执法惩处是否仍成立,抑或这段期间的罚款与惩罚也会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