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警局内行为不当,二集会者不认罪保外
吉隆坡警方上周四逮捕多名出席“悼念2019冠病死者集会”的社运人士,如今更将两人提控上庭,指他们在警局内行为不当。
被控的是雪州行动党妇女组秘书纳丽娜(Nalina Nair)以及苏查特拉(Sujatra Jayaraj)。
吉隆坡警方上周四逮捕多名出席“悼念2019冠病死者集会”的社运人士,如今更将两人提控上庭,指他们在警局内行为不当。
被控的是雪州行动党妇女组秘书纳丽娜(Nalina Nair)以及苏查特拉(Sujatra Jayaraj)。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拉苏里安(Rajsurian Pillai)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控方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警局内行为不当),分别提控两人。
吉隆坡推事庭今天中午审理此案,承审的推事分别为道菲(Tawfiq Affandy Chin)以及黄彩霞(译音,Wong Chai Sia)。
纳丽娜与苏查特拉皆不认罪,要求审讯,目前保外候审。
纳丽娜需缴交5000令吉的保释金,而苏查特拉则以2000令吉交保。
拉苏里安透露,两案将在10月1日过堂。
除了拉苏里安,纳丽娜的代表律师还有阿兹拉(Azira Aziz)及法丽达(Farida Mohd);而苏查特拉的代表律师则有尤吉斯(Yoges M Verasuntharam)、阿德里(Adly Zulfadhly),以及普尔索塔曼(P Purshotaman)。
《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阐明,不得在警局胡闹、行为不得体、不守秩序,或有侮辱行为。
根据控状,纳丽娜和苏查特拉被控在8月19日晚上9点,涉嫌在金马警区总部大厅犯下上述罪行。
一旦罪成,她们将面对不超过5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数集会者举报警方违例
8月19日晚上,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SSR)在吉隆坡独立广场举办烛光集会,悼念冠病死者,抗议国盟前朝政府抗疫失败。
警方当晚强行逮捕31名集会者,甚至阻止律师协助被捕者。警方之后以违反防疫规定为由,开罚每人2000令吉,共计6万2000令吉。
数名集会者和律师报案,举报警方违例。当晚被捕的社运人士兼社会主义党(PSM)中委张玉珊也报警,申诉警方过度使用武力,导致其身体多处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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