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允罗斯玛索护照,赴新国探望待产女儿1个月
前首相纳吉的妻子罗斯玛因为卷入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电贪腐案,近期正面临审讯。不过,吉隆坡高庭允许她暂时拿回护照,前往新加坡看望即将生产的女儿。
高庭法官再尼今早批准罗斯玛代表律师佳吉星(Jagjit Singh)的申请。
上午11点32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的妻子罗斯玛因为卷入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电贪腐案,近期正面临审讯。不过,吉隆坡高庭允许她暂时拿回护照,前往新加坡看望即将生产的女儿。
高庭法官再尼今早批准罗斯玛代表律师佳吉星(Jagjit Singh)的申请。
“申请人(罗斯玛)可以在10月15日(今天)拿回护照,但必须在12月6日前归还法庭。”
“申请人只获允在10月21日前往新加坡,必须在11月21日前回到马来西亚。”
控方不反对申请
法官再尼表示,归还护照的日期,已经考虑了罗斯玛从新加坡返回大马后,需隔离14天的期限。
而在今天稍早的审讯,副检察司慕斯达法(Mohamad Mustaffa P Kunyalam)告诉法庭,基于罗斯玛要出国的时间并不影响现有的审讯,因此控方不反对被告的申请。
“控方不反对,我们交由法官决定被告律师的申请,惟胥视不影响任何审讯日期,而且他们必须严守时限,以便不会导致任何(审讯的)延误。”
要陪同女儿待产
两天前,《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罗斯玛提出申请要暂时索回护照,以便可以到新加坡,探视和陪同即将在新加坡私人医院生产第二胎的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 Mohd Najib)。
根据报道,罗斯玛在申请文件中表示,她必须到新加坡,为诺雅娜提供精神支持。
现年70岁的罗斯玛在砂校太阳能电供案中面对三项控罪,分别是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罗斯玛涉嫌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和收贿,以帮助后者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今年2月18日,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曾申请撤销此案,但皆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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