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根警局扣留所发生命案,家属促人权委会彻查
彭亨北根县警察局扣留所爆发命案,一名男子上个月初被捕后,在不到48小时内死在扣留所。
死者家属与人权组织敦促人权委员会(Suhakam)立案,彻查当中是否涉及任何滥权或疏忽职守事件。
彭亨北根县警察局扣留所爆发命案,一名男子上个月初被捕后,在不到48小时内死在扣留所。
死者家属与人权组织敦促人权委员会(Suhakam)立案,彻查当中是否涉及任何滥权或疏忽职守事件。
死者名为莫哈末西达亚(Muhammad Hidayat Abdul Halim),生前是名劳工。他在10月8日被捕,随后在11日逝世,得年44岁。
事后,人民之声与人民法律行动(Gerakan Guaman Rakyat)代表死者家属,向人权委员会提呈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死者家属宣称,警方不仅未说明逮捕西达亚的理由,而且迟至逮捕约10小时后,才通知他们扣留地点。
“据我们理解,受害者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下(拥有和服用危险毒品)下,在北根县警区总部被捕。”
“受害者生前没有任何健康问题,被捕时状况良好。”
初步鉴定死因中风
联署组织指出,西达亚在10月11日逝世后,遗体送往东姑安潘雅富珊医院医院(Hospital Tengku Ampuan Afzan)接受解剖。根据验尸报告,死者死于自发性脑内出血(sponteneous intracranial bleeding),或俗称的中风。

它们续指,死者留下一名妻子和6名年龄介于6岁至19岁之间的孩子。
它们也指,根据警方报告,西达亚生前曾经呕吐,而警员给他服用扑热息痛(paracetamol)药。
“问题是,受害者为什么没有立即就医,结果导致并发症恶化。”
死者家属和联署组织要求人权委员会查明西达亚的死因,确认他的死亡是否与警方在扣留期间,疏忽职守或滥权有关。
今年来第12宗命案
联署组织表示,这已是今年录得的第12宗扣留所命案。
它们提到,死者家属已经向关丹警区总部作出两项报案,要求独立且全面的调查。
“我们要求公平公正的调查,查明这名44岁男子的死因。”
联署组织今早到人权委员会总部,将申诉书提呈给人权委员会专员骆燕萍(Lok Yim Pheng)。
这份备忘录是由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人民法律行动主席拉杰(M. Jay Raj)和律师沙兹瓦尼联合签署。
骆燕萍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说,人权委员会是在收到备忘录后,才获悉此事,同时承诺将立案调查此案。
“我们将会调查和确定是否出现任何问题。”
北根警方尚未回应
《当今大马》已经寻求北根县警区总部回应,惟至今尚未回复。
此外,联署组织敦促人权委员会游说政府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和不当行为委员会(IPCMC),以独立调查和对付行为不当的警员。
它们要求,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Wan Junaidi Tuanku Jaafar)和全国总警长阿克里( Acryl Sani Abdullah Sani)效仿新加坡和英国,草拟验尸官法案(Coroner Bill)以加强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