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批准前首相纳吉的申请,允许他将延长暂时取回护照的期限,惟不满纳吉随意更改申请理由。

以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在副检察司沙菲克(Shafiq Hasim)不反对纳吉的申请下,批准纳吉的申请,允许他取回护照的期限延长至12月6日。

法庭之前允许纳吉在10月20日至11月22日之间暂时取回护照。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以及哈辛哈兹亚(Hashim Hamzah)。

批评纳吉变更理由

法官卡马鲁丁提醒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他们对纳吉变更理由有所不满。

他表示,由于检方在阅读辩方的解说文件后没有异议,法官才会允许修订暂时取回护照的期限。

“这是你第二次来到上诉庭。第一次要求暂取回护照是为了到新加坡(探望待产的女儿)。”

“如今(纳吉律师团队)又以马六甲州选为由(要求调整取回护照的期限)。”

“我们必须提醒,法庭一般不会轻易批准这种申请。”

“第一次申请时声称急迫需要(赴新加坡探望女儿),但如今这个理由却改变了。”

纳吉于2018年7月就SRC国际公司案被控,吉隆坡高庭当时下令他交出两本护照,由法庭保管。

上诉庭在10月18日批准纳吉申请,允许他于10月20日至11月22日期间暂时领回护照,以便前往新加坡探访他即将分娩的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

不过,纳吉之后受委托监督巫统在马六甲州选的竞选工作,只能在11月21日飞往新加坡,因此向法庭申请延长领回护照的日期。

基于检控方没有反对,吉隆坡高庭法官已在上周二(10月26日)批准纳吉申请。纳吉的SRC案目前正处于上诉庭阶段,因此领回护照申请也需要上诉庭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