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士党总裁马哈迪昨天调侃,首相纳吉受审期间享获领回护照出国等不寻常待遇,唯纳吉反驳此说法,且强调自己是遵循正常程序寻求法庭批准。

“怎样的不同待遇呢?我通过法庭申请(领回护照),又不是向政府要求。 ”

他是在面子书回应马哈迪的指控。

马哈迪昨天形容,纳吉为马来西亚首名“贵宾级罪犯”(V.I.P criminal),因为享获不同的待遇,如领回护照和单凭不舒服的借口就能展延审讯。

重申不是政府批准出国

纳吉解释,他申请取回护照,是为了前往新加坡探访即将分娩的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因为后者碍于防疫跨境禁令,而无法回国。

“上诉庭三司一致放行我去新加坡。”

“是通过法庭程序,不是政府批准。”

“如果爷爷(马哈迪)不满,他倒可以批评经验丰富的上诉庭法官。就召开记者会声讨法官,我们想(看他这样做)。”

希盟执政时受差别对待

纳吉接着反称,自己在马哈迪二度任相期间才真的遭到“差别对待”。

他以SRC案件为例说,承审法官是一名没刑事案件经验的民事案法官,但突然在案件开审后调至刑事法庭,取代原有的法官。

纳吉指出,正因如此,他在上诉时列出了该名法官在判决中犯下的307项错误。

“这就是爷爷当上第7任首相期间,给予我的差别待遇。爷爷针对这些待遇有什么好说吗?”

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上图)于去年7月28日裁决,纳吉在SRC案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唯纳吉如今已申请到暂缓执行令,同时向上诉庭上诉这次的裁决。

纳兹兰之前是商业法庭法官,在2018年7月调任刑事法庭,以便审理纳吉的SRC案件。当时纳兹兰是从法官苏菲安(Mohd Sofian Abd Razak)手中接过此案,苏菲安则从刑事法庭调任至商业法庭。

今年3月,纳兹兰从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重新转调到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

商业法庭是民事法庭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