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楼性骚扰案进入司法程序。答辩方入禀抗辩书,反指控原诉人多项不当行为,而挑起诉讼的女律师则声称,其前上司指控无关紧要,只是为了转移视线。

27岁的女律师是在去年12月中旬入禀答复书,批评答辩人刻意诋毁,同时意图淡化性骚扰问题。

根据《当今大马》所看到的最新法庭文件,女律师声称,答辩方对她抛出多项跟案件无关的指控,包括不曾申诉遭性骚扰、无法其他人合作、透过通讯软体流传未经认可的诉讼文件副本、匿名传播诽谤文章或电子邮件等。

因多个因素未即时举报

针对无法与人合作的指控,女律师声称,她于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期间多次尝试辞职,原因在于答辩人不断的恐吓羞辱她,使工作环境令人痛苦,而她更承受“情感和精神创伤”。

她也解释,碍于答辩人的权势和影响力,包括主宰她是否能顺利出任执业律师,以及没有明确的投诉机制,导致她当时并没有投诉遭性骚扰。

女律师也声称,她在涉案律师事务所实习和工作的时间很短,不知道存在性骚扰投诉及调查机制,而律师楼也没有向她透露存在相关机制。

律师界性骚扰案引关注

去年10月28日,原诉人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一名44岁的律师性骚扰,并将他及其合伙经营的律师楼列为第一、第二答辩方。

该律师楼于11月29日入禀的抗辩书中声称,起诉人在任职期间,未曾申诉遭到性骚扰,且未利用律师楼内部充分且正当的程序作出相关投报。

该律师楼辩称,起诉人于2020年2月12日被传唤到律师公会登记为诉讼律师(advocate)和事务律师(solicitor)时,还对律师楼因“提供她经验、机会和指导”而“表达感激”。

第一答辩人则于12月2日的抗辩书中,否认性骚扰起诉人,反称起诉人因无法与他人合作而多次请辞。

为了保护原诉人,本报道因此隐去女律师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