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拟申请委女皇律师为他的SRC公司三审上诉案辩护,联邦法院今天限定纳吉最迟需在5月20日前提出申请。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今早受询时透露,联邦法院是在今天的案件管理中,要求纳吉需在限时内提出申请。

莫哈末阿斯洛夫也披露,联邦法院择定在2月25日下午3点为SRC案管理案件;而纳吉委女皇律师的申请,法院则暂定6月20日至24日之间择日聆审。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分别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本周一(1月24日),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在一场线上审讯中告诉联邦法院,他们有意申请让女皇律师为纳吉上诉辩护,并将致函联邦法院。

在英国和其他保留女皇律师资格的英联邦国家,一般上会每年两次根据本国法律或律师行业内的惯例,推举合格的资深律师,由英国大法官或其他国家的相应官员提名,由君主或君主在当地的代表授予女皇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