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盼终审推翻SRC案裁决,或要求先审新证据上诉
上诉庭三司上个月驳回前首相纳吉针对SRC案有罪裁决的上诉后,纳吉律师团队考虑寻求联邦法院,率先聆审提呈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向《当今大马》指出,律师团正在考虑此事,因为提呈新证据的上诉结果,将对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的判决上诉产生重大影响。
上诉庭三司上个月驳回前首相纳吉针对SRC案有罪裁决的上诉后,纳吉律师团队考虑寻求联邦法院,率先聆审提呈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向《当今大马》指出,律师团正在考虑此事,因为提呈新证据的上诉结果,将对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的判决上诉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新证据的上诉受到联邦法院审理,将对(SRC案)主要判决有很大的影响。”
“这是基于新证据与主要上诉申请之间的关系。“
目前,纳吉一共向联邦法庭提出两项上诉,一是上诉纳吉的SRC案7项控罪成立判决;二是纳吉申请上诉,挑战上诉庭的决定,以便提呈新证据。
法翰透露,SRC案上诉申请今早办理案件管理后,联邦法院择定本案在1月24日过堂。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纳吉律师已经告知联邦法院,正在考虑是否要申请同步审讯两项上诉申请。
他表示,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告知法庭,主要的SRC案上诉记录已经完成,但提呈新证据的上诉申请记录还未准备好。
他说,纳吉的律师团队或许要求联邦法院给予更多时间,以便让考虑是否要同步审理两项上诉。
他也证实,联邦法院已经择定1月24日办理案件管理。
之前未掌握部分证据
去年12月17日,纳吉的律师团队声称,SRC案尚有许多辩方不知道的证据,一旦掌握这些资料后,就会申请作为上诉案的新证据。
当时,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要求提呈新证据的临时申请。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分别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