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投票”支持罢免选举,反对修宪禁议员跳槽
联邦政府与希盟达成协议,于4月11日先修订宪法,尔后再召开特别国会会议提呈反跳槽法案。然而,18岁投票运动要求国会议员反对修订《联邦宪法》第10条,并称这项修宪可能是“严重错误”。
18岁投票(UNDI18)今日发表声明指出,尽管修宪将铺路制定反跳槽法令,却会引发长期影响马来西亚的其它问题,如滥权。
联邦政府与希盟达成协议,于4月11日先修订宪法,尔后再召开特别国会会议提呈反跳槽法案。然而,18岁投票运动要求国会议员反对修订《联邦宪法》第10条,并称这项修宪可能是“严重错误”。
18岁投票(UNDI18)今日发表声明指出,尽管修宪将铺路制定反跳槽法令,却会引发长期影响马来西亚的其它问题,如滥权。
“宪法第10条修订案并非专门针对跳槽课题。”
“宪法第10条修订案将为任何即将掌权的政府提供‘空白支票’,使其得以控制国州议员参与的政党。”
他们举例,一旦通过宪法第10条修订案,联邦政府甚至能够立法规定一旦民意代表违反任何法律,而遭到起诉或警察逮捕,政党就必须开除相关的议员。
此外,他们也提醒,国会须修订《联邦宪法》第48条,以制订反跳槽法。
《联邦宪法》第48条阐明了剥夺国会议员资格的条件。
支持净选盟与阿莎丽娜建议
为此,18岁投票运动表示支持净选盟、公民组织与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的建议,即通过罢免选举的方式,以更精准地解决议员跳槽的问题。
“宪法第10条修订案无法遏止诸如希盟垮台(喜来登政变)、国盟垮台重演。”
“这两起事件都源自组成政府的政党,选择转换立场,并离开政府。”
“因此,本组织支持多个公民团体、净选盟和阿莎丽娜的建议,即以罢免选举的方式更精准地解决(跳槽)问题。”
4月7日,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与跨党派合作备忘录指导委员主席赛夫丁纳苏丁发表的联合文告曾说明,双方同意在《联邦宪法》第10条增设一个“授权条款”(enabling clause),以允许立法阻止国会议员转换政党。
根据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在面子书上载的法案副本,联邦政府拟议在《联邦宪法》第10条新增第3A节,以允许联邦政府立法规范国州议员的党籍。
这一拟议新增条款引起担忧。批评者认为,这条款将授予联邦政府过大权力,以限制结社自由,而非仅仅制止国会议员和民意代表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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