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先修宪后再召开特别国会会议,以提呈反跳槽法案。然而,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反对这个做法,并要求希盟重新考虑这项提议。

“这项修订究竟有多大程度是取决于政府的诚信和善意?如果这就是它(修订)所仰赖的一切,那无异仰赖于流沙。”

“它赋予联邦政府永久剥夺国会议员资格的权力。我们需要重新检讨这项立法策略。”

努鲁依莎是在推特发文,回应律师梁信友的警告。梁信友提到,新增条款容易遭到联邦政府滥用,以控制各政党。

限制议员结社自由

根据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在面子书上载的法案副本,联邦政府拟议在《联邦宪法》第10章新增第3A条款,以允许联邦政府立法规范国州议员的党籍。

新增条款阐明,“尽管第2条款(c)项和第3条款规定,国会议员和州议员党籍受到第1条款(c)项结社权力保障,但仍可受到联邦法律所限制。”

这一拟议新增条款引起担忧。批评者认为,这条款将授予联邦政府过大权力,以限制结社自由,而非仅仅制止国会议员和民意代表跳槽。

4月7日,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与跨党派合作备忘录指导委员主席赛夫丁纳苏丁发表的联合文告曾说明,双方同意在《联邦宪法》第10章增设一个“授权条款”(enabling clause),以允许立法阻止国会议员转换政党。

先修宪后再呈法案

制定反跳槽法是希盟与联邦政府签订跨党派合作协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协议也阐明联邦政府必须在上个季度国会会期结束前,提呈到国会。

不过,联邦政府并未依约提呈反跳槽法案,而是再度跟希盟协议,最后同意在4月11日开特别国会,提呈和辩论这项法案。

然而,内阁于4月6日二度踩刹车,议决暂缓提呈反跳槽法案,以进一步研究“跳槽”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