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克揭露纳吉要求统一口径,所有问题归咎管理层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主席莫哈末峇克供称,时任首相纳吉曾要求他向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作证时,必须确保证词“和谐”,且能为纳吉所接受。
莫哈末峇克是控方第15名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上透露,纳吉当时要求他及其他受公账会传召的证人必须证词一致,并将责任归咎到一马公司管理层身上。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主席莫哈末峇克供称,时任首相纳吉曾要求他向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作证时,必须确保证词“和谐”,且能为纳吉所接受。
莫哈末峇克是控方第15名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上透露,纳吉当时要求他及其他受公账会传召的证人必须证词一致,并将责任归咎到一马公司管理层身上。
昨日,莫哈末峇克供称,纳吉曾在2016年2月11日公账会听证会的两周前,指示他会见公账会时任主席哈山阿里芬(Hasan Arifin),以了解给供“指南”。
他今天供称,“我问过他(纳吉),而他解释只是要确保我们(莫哈末峇克和其他一马公司相关人士)在公账会听证会上的回应、答案和答复,都是和谐一致的,即首相(纳吉)某种程度能接受的协议。”
“因此,当我谈到与哈山阿里芬的会面时,我告诉他(纳吉),如果我没有传召出席公账会(会议),他的担忧将得到缓解,并更好解决。”
“然而,他(纳吉)却说为时已晚,我必须出席,因此我没多说什么。”
赴会议敲定共同说法
莫哈末峇克接受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的盘问时解释,纳吉要求他出席哈山阿里芬主持的两次会议,以达成“共同的说法”。
“共同说法即是,所有违规行径和诡计都是源于管理层的疏忽和不遵守企业管治(corporate governance)。”
“他说,这是我们应当回应公账会成员(提问)的方向,避免提及首相或刘特佐。”
本案将于6月7日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纳吉目前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控方主张,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是获得纳吉授意,参与一马公司的违法勾当。
辩方则声称,纳吉对此一无所知,盗用公款一事全然是刘特佐和多名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所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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