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案在吉隆坡高庭续审。前一马公司顾问团成员莫哈末西迪称,纳吉乃是“一片好心”,才委任他为一马公司顾问,以补偿他作为政府首席秘书的低薪资。

西迪(Mohd Sidek Hassan)是控方第19证人。他今天在法庭上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的盘问时表示,纳吉当时是认为他作为政府高官,月薪只有2万9125令吉太低了,因此应该通过其他方式补偿给西迪。

“我认为首相是因为我(作为政府首席秘书)的薪水,所以提供我(任一马公司顾问团成员)。我厌恶这会出现在报纸上,即时任首相认为以我的职责来说,我的薪水有点太低了。我会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我后来加入了国油。”

“(作为政府首席秘书的薪水)2万9125令吉,他(纳吉)认为有点太低,应该通过其他方式补偿。所以我认为,这是他的一片好心。”

“这只是用来补偿那个低薪水,不是因为我那时是政府首席秘书。“

沙菲宜接着询问,既然纳吉是”一片好心“,所以委任西迪任一马公司顾问是否没错。

对此,西迪表示同意。

沙菲宜也问到,纳吉是基于西迪实为一名杰出人士,所以纳吉才会委任他。

西迪也表示同意。

拿顾问费但不顾不问

西迪昨天告诉法庭,他从2010年底开始担任一马公司顾问的6年任期内,从来没有受邀出席任何会议,以讨论一马公司相关的课题。

西迪供称,纳吉当初通过一封志期2010年8月30日的信函,委任他加入一马公司顾问团,而且立即生效,并且会每个月拿到3万令吉的顾问费。

西迪补充,他于2012年6月23日从政府首席秘书职位退休后,一马公司依然维持他在顾问团的职位,只是从2013年1月开始把顾问费减低至每个月1万令吉。

不过,西迪强调,他在担任一马公司顾问期间,一马公司从来没有派人向他汇报或讨论一马公司的投资或营运的事情。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控方此前主张,刘特佐是获得纳吉授意,参与一马公司的违法勾当。

辩方则声称,纳吉对此事一无所知,反之盗用公款一事全然由刘特佐和多名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所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