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庭今日驳回,国阵候选人莫哈末阿里挑战马六甲州选举双溪乌浪州议席成绩,所提出的选举诉讼。

选举法官阿兹曼是在聆听和研究所有20名证人的证词后,如是裁决。

本诉讼是在3月24日至4月20日进行审讯。

两项贿选指控不属实

双溪乌浪州议员莫哈末阿里夫的代表律师罗斯里达兰指出,法庭裁决,选举委员会、双溪乌浪州席选举官和莫哈末阿里夫,在甲州选中所面对的选举舞弊指控,并不属实。

“阿里夫所面对的两项贿选指控也不属实。鉴于此,法庭认为上述的所有指控皆是子虚乌有。”

罗斯里在裁决出炉后于爱极乐法庭中心对记者说,他的团队对本日有利于其当事人的裁决感到庆幸,而没有理由反对这一裁决。

“所以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出初步反对,也就是本案不需审讯,但我们尊重法庭,即必需聆听选举诉讼的证词,以让人民深信本案未涉及舞弊、贿赂和贪污。”

莫哈末阿里的律师团成员有阿敏奥曼、罗斯菲娜、旺哈米达和诺哈兹拉,惟莫哈末阿里本人今日没出庭。

以530张多数票赢对手

在去年11月20日举行的甲州选举,代表国盟出战的莫哈末阿里夫在双溪乌浪州席四角战中,以530张多数票击败对手。

莫哈末阿里夫一共得到6789票,莫哈末阿里6259票、希盟候选人哈斯莫妮2035票,以及丧失按柜金的独立候选人莫哈末扎哈471票。

去年12月14日,莫哈末阿里入禀选举诉讼,以寻求宣判莫哈末阿里夫胜选无效。

他分别将莫哈末阿里夫、双溪乌浪州选举官和选举委员会,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3名答辩人早前就莫哈末阿里所入禀的选举诉讼提出初步反对,但被法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