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悼念冠病死者集会者在去年起诉警方不当逮捕后,如今再度入禀申请,要求法庭下令警方公布当晚执法警员的身份。

诉方是在今年5月30日,通过AmerBon律师楼入禀法庭申请,要求法庭指示警方公布在去年8月19日逮捕他们的警员全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识别信息。

申请文件表示,这些讯息攸关16人起诉警方逮捕行动违宪的主案。

根据诉讼人努琪拉(Nur Qyira Izzati Yusri)的宣誓书,他们需要这些当天执法警员的资料,以把他们列为主案的答辩人。

她表示,他们无从取得这些资料,因为当晚执法的警员并没有佩戴名牌或警员编号。

目前,16名诉讼人共起诉12造侵权,包括警方、总警长、内政部长、大马政府以及8名警员。

而8名目前挨告的警员当中,只有一人在诉状上列有名字,即赛夫(Saiful),但这也并非他的全名。

努琪拉也提出替代方案,即要求法庭勒令答辩人回答审讯时的问题,包括透露当晚执法的警员和身份资料。


辩方反对透露警员身份

对于诉方的申请,答辩方于6月21日入禀答复,反对这项申请。

根据调查官莫哈末菲克里(Mohd Fikri Abdul Manan)的回应宣誓书,这些警员的身份与诉讼无关。

他说,鉴于诉方已经列明警方在执法时的行为,因此,诉讼案件并不需要个别警员的身份资料。

“因此,诉方要求(警员)身份证、身体(标签)号以及工作地址等讯息,犹如在‘钓取资料’(fishing expedition)”

他也辩称,根据《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诉方只需要列出答辩人的名字即可。

31人被捕罚款各2千元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是在去年8月19日晚上8点,于独立广场举办集会,悼念冠病死者,同时抗议国盟前朝政府抗疫失败。

不过,警方却强行逮捕31名集会者及拉上警车,返回金马警区总部助查。警方也一度阻止律师进入警局以协助被捕者。

警方随后以31人违反防疫规定为由,罚款每人2000令吉。

去年12月30日,被捕当中的16人入禀民事诉讼,起诉政府和警方不当逮捕,以及警方在集会当晚无理攻击集会者、违反法定职责和公职责任。

他们也要求当局赔偿1000令吉,作为损毁一架手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