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案终审前3周,前首相纳吉突然解聘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的律师楼,不过,沙菲宜仍是纳吉其他案件的代表律师。

纳吉今午发文告,证实在昨天解聘沙菲宜律师楼,并委任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在SRC案中代表他。

纳吉表示,在法庭驳回招揽女皇律师乔纳森莱德劳(Jonathan Laidlaw)的申请后,他分别咨询了新加坡和印度的资深律师。

为此,他决定聘用新的律师团队,并认为这将可为他的上诉案带来不同的视角。

仍是其他案件代表律师

纳吉澄清,他仅是在SRC案解聘沙菲宜律师楼,但沙菲宜和其律师团队仍是其他案件的代表律师。

他也否认“驱逐”沙菲宜律师楼。

“我想要说,沙菲宜律师楼遭 ‘赶走’(evicted)或 ‘抛弃’(ditched)的媒体推断或报道并不公平。”

纳吉的律师团队原本是由资深大状沙菲宜所领导。不过,沙菲宜律师楼(Shafee & Co)今天致函告诉联邦法院,纳吉已经解聘他们,改为委聘前首相署部长再益的律师楼,为他辩护SRC案。

旋即申请展延终审日期

在纳吉撤换律师团队后,新律师旋即申请展延原定下个月开审的SRC案最终上诉。

联邦法院此前已经择定在8月15至19日,以及22至26日,合共十天聆审纳吉的最终上诉。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SRC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由财长机构全资拥有。

纳吉也是前财政部长,同时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SRC公司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