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坚称,联邦法院拒绝展延审讯4个月,致使自己陷入没有代表律师的窘境,违反司法正义。

联邦法院今天裁定纳吉的SRC上诉案,并在裁决前允许纳吉在被告栏发表被告人声明。

纳吉至少四度提及“没有代表律师”,陷于“未获代表”境地。他也将SRC案与公正党主席安华多年前面对的肛交案做比较。

“这是我首次在最终上诉阶段,提出展延审讯四个月要求,而非像其他的案件,申请展延长达70次,而法院也同意了。”

“比起此前同样备受关注的安华庭案,我的案件时程加速处理。安华花了七年,历经逾70次展延,才来到这个阶段(最终上诉)。”

“SRC案只花了四年,2年还受冠病疫情影响,同时我还面对其他七项刑事和民事诉讼。”

要求给多再两个月

纳吉再度请求法院,给此案多2个月的时间,以让律师团充分准备辩护。

“我必须重申,这导致我没有律师,我不知道要怎么办。”

“如果给我至少两个月的时间,我有信心可以组成一个足可为我辩护的团队,可能涵盖我之前的律师与现在的希山(郑宝德)。”

“法官大人,(我的律师)希山在周一说过审讯就像是比赛。现在我好像被退赛,而这场比赛将影响我的人身自由。”

反对东姑麦文聆审

此外,纳吉也再次反对大法官东姑麦文聆审其上诉。

他坚称,东姑麦文的丈夫扎玛尼在2018年5月11日,即第14届大选的两天后所发表的面子书贴文,清楚显示扎玛尼成见,认定其在一马公司与SRC案犯罪。

“最近揭发出来的这个事情,掀起大法官公正与否的大疑问。我希望在此记录我的看法,即反对大法官继续主持上诉,并请法官大人也三思,自己是否适合主持此案。”

“虽然我知道这是您配偶的看法,但同是一家人,尤其是配偶,难免会有相同的看法。”

2020年7月28日,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裁定,纳吉的七项控罪全数罪成,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允准暂缓刑罚,以候上诉。

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维持高庭的裁决,即罪成入狱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