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原定今天下判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校电供弊案,但辩方律师却临时提出要求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申请,而遭到控方极力反对。

罗斯玛现年70岁,她的申请理由是,媒体和社媒于8月26日盛传其案件的判词外泄,而且判词是由其他人代写。

根据《马新社》,主控官哥巴斯里南今天在庭上说,辩方所谓“外泄判词”,并非法官判词。

“该文件清楚注明,是由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所准备的研究和书面意见。”

哥巴斯里南在陈词也批评,罗斯玛的退审申请完全基于传闻、存有恶意,也没有提供任何可信和确凿的证据来佐证。

“我们已准备好陈词,我们反对任何延期和宣判的申请。如果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我们要求法庭驳回申请。” 

呈紧急声明却要延审?

另外,法官再尼则表示,辩方既然已提交紧急声明,则意味着法庭须尽快审理。 

“若不是在当天,也必须在翌日聆审。当你在国庆日前夕提交紧急声明,我已指示我的官员为今天的审讯做好准备。”

当法官询问辩方这项申请是谁的主意,佳吉星回答:“我们是根据指示做事。”

法官说:“你们要求展延审理这项申请?当我下判后,这项申请将没有实质意义。”

无论如何,法官再尼表示,这项申请由于只涉及他一人,因此要求辩方在今天陈词。

“我会等。准备好后再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