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莫达夫妻贪污表罪成立,双双选择宣誓自辩
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判决,控方成功证明两人的表面罪名成立。
下午4点26分更新
吉隆坡地庭今天裁决,沙巴巫统主席邦莫达及妻子芝芝在280万令吉的贪污案中,双双表罪成立。
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判决,控方成功证明两人的表面罪名成立。
邦莫达也是沙巴副首长、拉末州议员兼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
随着他和妻子表罪成立,意味着两人必须在抗辩阶段,挑战控方的论据。
法官罗兹娜判决,尽管控方第24名和25名证人的证词有矛盾,但这不影响邦莫达夫妇的控罪。
这两名证人分别是大众信托基金投资中介玛迪阿都(Madhi Abdul Hamid)以及诺海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
罗兹娜表示,在考虑了证人的所有口头和书面证词,以及控辩双方的口头和书面陈词后,法庭认定控方成功举证邦莫达夫妇的罪名。
辩方将传10证人上庭
“现在,(两名被告)有3项选择:第一,保持缄默;第二,在被告栏发表未宣誓辩词;以及第三,以证人身份出庭自辩,接受控方盘问。”
两人的代表律师阿迪慕兰(M Athimulan)告诉法庭,他们选择第三个抗辩方式,即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此外,阿迪慕兰也告诉法庭,辩方将传召10名证人上庭给证,包括两名被告在内。

夫妇面对三贪污控罪
2019年5月,邦莫达被控三项受贿罪名,而芝芝伊芝蒂(Zizie Izette)则面对三项串谋罪,但两人均不认罪。
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担任Felcra非执行主席时受贿,进而在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面对3项控罪。
第一控状声称,邦莫达于2015年6月12日收取一名大众信托基金的投资中介玛迪阿都(Madhi Abdul Hamid)的220万令吉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二控状声称,邦莫达2015年6月19日,通过妻子芝芝伊芝蒂(Zizie Izette A. Samad)的银行账户,收取玛迪阿都总共26万2000令吉的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三控状声称,邦莫达于2015年6月15日,通过妻子芝芝伊芝蒂的银行账户,接受另一名大众信托基金的另一名投资中介诺海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总共33万7500令吉的贿金。

芝芝伊芝蒂则面对3项涉及320万令吉的串谋贪腐控罪。3项控状都声称,她与邦莫达串谋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
本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刘振豪(译音,Law Chin How),其他成员有法立兹(Faridz Gohim Abdullah)、苏菲安(Mohd Sophian Zakaria)、莫哈末法德里(Mohd Fadhly Mohd Zamry),以及西蒂诺哈菲扎(Siti Noor Hafizah Zakaria)。
邦莫达夫妇的代表律师则是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阿迪慕兰以及里德哈(Ridha Abdah Subri)。
近两周的第三宗大案
这也是近两周以来的第三宗备受瞩目的法庭大案判决。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维持上诉庭裁决,宣判前首相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也在当天即时入狱服刑。
昨天(9月1日),吉隆坡高庭判决纳吉夫人罗斯玛三项索贿和受贿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0年,同时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必须以另外坐牢30年取代。不过,法官允准罗斯玛暂缓刑罚,以待上诉。


/file/publisher-c1a3f893382d2b2f8a9aa22a654d9c97/2020/01/fbd72ae5eab8a4a068ee74b2767cbe30.jpg)



Are you sure you want to delete this comment?
This action cannot be un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