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议员大多支持资讯自由法
胡桑:六月或呈丹州议会通过
“全国资讯自由法联盟”前往吉兰丹游说之旅获得朝野议员的热烈反应,回教党州政府可能会在今年6月向州议会提呈《资讯自由法令》。
回教党吉兰丹政府目前正在研究一项由公民组织所草拟的《资讯自由法令》,并可能在今年6月的吉兰丹州议会中提呈。
回教党副主席胡桑慕沙(右图,Husam Musa)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透露,该党法律顾问正在研究由“全国资讯自由法联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a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草拟的《资讯自由法令》草案。
然后,该党将向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提出制定该法令的建议。
胡桑也是丹州行政议员,负责掌管公共行政、经济策划、金融及社会发展事务。
“全国资讯自由法联盟”由34个非政府组织所组成,它所草拟的草案是获得一些国际组织如“19条款组织”(Article 19)及共和联邦人权组织(Commonwealth Human Rights Initiative)提供意见,以使其符合国际资讯自由法标准。
3代表赴丹州会晤朝野议员
“全国资讯自由法联盟”秘书处--独立新闻中心(CIJ)的3名代表在本月12日至15日前往吉兰丹,会见朝野议员及当地的非政府组织,以游说丹州政府制订《资讯自由法令》。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主任索妮雅(左图,Sonia Randhawa)、成员华懿馨及李爱玲先后拜访了巫统瓜拉吉赖区国会议员莫哈末拉沙里(Mohd Razali Che Mamat)、巫统古吉区州议员三苏依旺(Shamsul Ikhwan Ashaari)、回教党东马岸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Hassan Mohd)、回教党丹绒马斯区州议员罗哈尼(Rohani Ibrahim)及回教党哥打拉玛区州议员陈升顿等。
索尼亚在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多数的议员明确地表示他们支持资讯自由的立场”。
若立法等同刮阿都拉一巴掌
若吉兰丹州议会通过该法令,这个唯一由反对党执政的州属,将成为马来西亚第一个拥有《资讯自由法令》的州属,也等同是向不断强调透明度却又频频利用《官方机密法令》做挡剑牌的阿都拉政权狠狠地刮了一巴掌。
该草案强调,公众有权利获得最多的资讯,惟有特定受限制的资讯不准公开。而决定一项资讯是否应公开的权力,必须掌握在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定机构手中。
草案也规定,若公众要求,所有政府机构必须公开有关资讯,除非是有关个人、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司法审讯等特定资讯。但是政府也必须证明说,公开这些资讯所带来的伤害将大大超越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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